表演藝術委員會發表諮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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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表演藝術委員會發:

  表演藝術委員會今日(十一月十七日)就資助機制、舉辦節目及場地方面提出的改革建議,展開為期兩個月的諮詢,至二○○六年一月十六日。

  表演藝術委員會於二○○四年十一月成立,主要工作是就表演藝術服務向民政事務局局長提供意見。

  成立委員會的目的是跟進文化委員會就表演藝術提出的政策建議。根據《文化委員會政策建議報告》中提出的政策方向,表演藝術委員會已就資助機制、舉辦節目及場地方面提出改革建議。

  委員會成員希望在向民政事務局局長提交建議前,徵詢有關界別的意見。

  諮詢文件存放於下列地點以供索取:
  民政事務局文化及康體事務科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主要表演藝術場地
  香港藝術發展局
  香港演藝學院
  香港藝術中心

  有關文件亦已上載表演藝術委員會網頁(www.hab.gov.hk/cpa)以供參閱。





2005年11月17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9時1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