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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今日(十一月十六日)立法會會議上馮檢基議員的提問和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的書面回覆:
問題:
據報,一家顧問公司的研究指出,本港物業巿場的透明度不足,地產發展商傾向誇大所出售物業的面積,以及極力營造市場渴求物業的景象。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當局有否研究及跟進上述指稱;若有,結果為何;
(二) 有否評估現時由香港地產建設商會就其會員出售未建成住宅物業(俗稱「樓花」)所實施的自我規管制?,能否確保售樓說明書提供全面而準確的銷售資料,例如採用統一方法計算的出售樓宇面積及述明鄰近地段的規劃用途等資料;若有,評估的結果;及
(三) 會否重新考慮立法規管樓花的銷售說明;若否,會採取哪些措施以保障準買家的權益?
答覆:
主席女士:
為確保準物業買家能夠掌握足夠和準確的資料,香港地產建設商會(下稱「商會」)因應政府要求,在二零零一年六月公布了一套自我規管的制度,要求其會員在出售未建成住宅物業時遵守商會發出的指引。有關指引已要求發展商在售樓書中提供各方面關於出售樓盤的資料,包括:顯示樓盤附近公用設施的位置圖、列明樓盤附近的現有或建議土地用途的分區計劃大綱圖、單位的實用面積和建築面積等。指引亦清晰說明計算實用面積和建築面積的統一方法。一直以來,政府透過不同方法,監察制度的運作及評估其成效,並密切留意公眾對制度的反應。
我就問題的三個部分答覆如下。
(一) 就近日社會上對地產商可能提供誇大資料以營造市場景象的指稱,政府已向商會表達了關注。政府認同近來一些報導指現行的售樓安排有進一步改善的空間,並已向商會反映,商會已承諾加強監察和提醒會員嚴格遵守商會發出的指引,以確保制度能夠與時並進,配合市場和消費者的需要。一貫以來,政府不時就社會對內部認購安排表示的關注向商會反映,商會亦有作出積極的回應,其中在本年六月二十四日公布了更詳盡的指引,要求發展商進一步提升內部認購的透明度和發放準確的銷售數據。
(二) 新指引公布至今,售樓安排(包括售樓書提供的資料)得到明顯的改善。期間,我們僅接獲一宗對發展商的投訴。對此我們已作出跟進,投訴人其後沒有作進一步查詢。我們相信,自我規管制度的整體運作,正發揮實際作用。政府會定期聯同消費者委員會(下稱「消委會」)及地產代理監管局(下稱「監管局」)與商會會面,確保制度有效運作,並向商會反映傳媒和社會人士對售樓安排提出的關注,務求不斷改進。
(三) 政府採取三管齊下的方式,監察及評估現行機制的運作。除了敦促商會嚴格執行指引外,政府亦促請消委會加強消費者教育工作,和要求監管局發出更新的執業指引及加強巡查,以提醒地產代理在售樓處依法執業。消委會與監管局亦提供了一些小冊子在售樓處派發,提醒置業人士須留意的資料。政府相信,現行三管齊下的方式,加上市民大眾的監察,一方面能保障消費者的權益,另一方面也不會嚴重妨礙營商環境。這樣的安排較立法規管有更大靈活性,可以因應市場實際情況及消費者期望的轉變而作出適時的調整,故政府在現階段不會考慮立法監管售樓的安排,但會繼續聯同消委會、監管局及商會,緊密監察自我規管制度的運作及評估其成效,確保有關的指引能切合消費者和房地產界的需要。
完
2005年11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