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涉嫌干犯偽製紙幣有關罪行男女被判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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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涉嫌干犯與偽製紙幣有關罪行的男女,今日(十一月十一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分別十六個月及三十個月。
案情透露,該名四十二歲菲籍女子於二○○五年二月十日在中環兩間店舖企圖用兩張面值五百元的偽鈔購買零食時被巡警拘捕。警員其後在其身上再檢獲十一張偽鈔。
警方進一步調查顯示,一名五十二歲巴基斯坦籍男子涉嫌協助該名四十二歲女子在深圳收集偽鈔,他在二○○一及二○○二年曾兩次被遞解返回拉合爾;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其後以違反遞解令及非法在港逗留罪名,在其位於尖沙咀的住所將他拘捕。
二人最終被落案檢控。十月二十八日,四十二歲女子被裁定兩項行使偽製紙幣及一項管有偽製紙幣罪名成立,而五十二歲男子則被判一項違反遞解令及一項非法在港逗留罪名成立。
女被告今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合共十六個月,而男被告則被判入獄合共三十個月。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布第十號
完
2005年11月11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9時4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