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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造旅行證件帶家被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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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境事務處發言人今日(十一月九日)稱:「一名四十一歲的香港居民因藏有五本偽造的英國屬土公民護照、兩本偽造的英國國民(海外)護照及一本偽造的香港身份證明書,被判入獄三年。」

  被告石峰被控一項管有虛假旅行證件的控罪,他被裁定有罪,今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

  入境處調查人員於一九九一年在香港國際機場截查被告及他的一名友人。調查人員在被告的旅行袋中搜出兩本英國屬土公民護照、一本英國國民(海外)護照及一本香港身份證明書。此外,調查人員亦在被告友人的旅行袋中搜出三本英國屬土公民護照及一本英國國民(海外)護照。

  被告承認該八本屬於他的旅遊證件皆為偽造的,他是受人所託將證件帶往塞班。他在朋友不知情的情況下,把該批偽造證件放進友人的旅行袋內。

  化驗結果證實該八本旅行證件內的相片曾被更換。

  案件原安排於一九九二年在區域法院審訊,但被告潛逃,法庭於是發出拘捕令。被告於本年五月再被逮捕。

  入境處發言人警告:「根據香港法例,任何人士管有虛假旅行證件乃屬違法,違例者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十五萬及入獄十四年」。



2005年11月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8時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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