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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今日(十一月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李鳳英議員的提問和保安局局長李少光的書面答覆:
問題:
近日,本人接獲市民投訴,指他們持香港旅行證件進入其他國家或地區時,由於證件上只註明出生年份而無註明月份和日期,因而遭當地出入境管制人員留難。關於使用香港旅行證件,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按年齡、性別和旅行證件類別劃分,現時在所持香港旅行證件只註明出生年份的港人數目;
(二) 按國家或地區劃分,過去三年,當局每年接獲港人因所持香港旅行證件出現問題,以致在其他國家或地區未能順利入境的投訴或求助個案數字;涉及的投訴內容和有關政府部門跟進該等投訴的情況,包括有否向有關國家或地區瞭解投訴詳情;及
(三) 有何措施避免再有港人在進入其他國家或地區時遇到同類情況?
答覆:
主席女士:
過往三年入境事務處(入境處)簽發的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及簽證身份書數字如下:
證件類別 年份 簽發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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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 2002 376,810
行政區護照 2003 423,179
2004 586,203
2005* 379,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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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數:1,765,519
簽證身份書 2002 39,090
2003 49,193
2004 32,672
2005* 4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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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數:162,561
*截至十月三十一日
一般來說,香港特區護照或簽證身份書均會列出持有人的出生年月日。但在少數情況下(例如持證人只能提供其出生年份的證明資料),這些證件只會列出持證人的出生年份。入境處並無這些只註明出生年份的香港特區護照或簽證身份書的統計數字。
入境處並無港人未能順利進入其他國家或地區的統計數字。以特區護照持有人來說,他們目前享有免簽證進入134個國家或地區的待遇。據我們了解,絕大多數特區護照持有人均可順利進入這些國家或地區。
如有需要,身在外地的香港居民可與當地我國使領館聯絡,或致電入境處「協助在外香港居民小組」的二十四小時熱線求助,電話:(852)1868。入境處在接獲求助後,會與當事人或有關人士聯絡了解情況,並積極跟進事件及因應實際情況提供可行的協助。若外地有關部門需要查核個別香港特區護照或簽證身份書的真偽,入境處亦設有機制,提供二十四小時服務給有關外地當局在有需要時作即時查證。
完
2005年11月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