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二題:發鈔銀行分行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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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十一月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陳偉業議員的提問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馬時亨的答覆:

問題:

  本人發現,近年有發鈔銀行關閉設於多個公共屋h的地區分行,例如匯豐銀行關閉了設於梨木樹h、石圍角h、安定h、友愛h及大澳的地區分行,並縮短其設於梅窩的地區分行的服務時間。另一方面,新建的公共屋h,例如天水圍及東涌的公共屋h,亦有居民多次要求該銀行在有關屋h設置分行或櫃員機,但遭拒絕。鑒於發鈔銀行減少地區分行數目,對不少巿民,特別是接受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的人士,造成極大不便,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5年,每年各發鈔銀行在香港設立分行的數目,以及這些銀行有沒有責任向巿民提供基本服務;

(二) 會不會在發鈔銀行不斷減少地區分行服務的情況下,考慮取消它們擔任發鈔銀行的資格;若會,詳情是甚麼;若不會,原因是甚麼;及

(三) 會不會在非發鈔銀行的服務,較發鈔銀行更能照顧普羅巿民的需要及利益的情況下,考慮容許它們擔任發鈔銀行;若會,詳情是甚麼;若不會,原因是甚麼?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根據香港金融管理局的統計數字,三家發鈔銀行的分行總數,由2001年1月的580間,減少至現時的422間。這主要是因為隨著電子銀行服務日趨普及,客戶透過分行處理銀行業務的數量減少,銀行因而調整其分行網絡。

  發鈔銀行的責任是必須保持一個有效率的紙幣分發網絡,令到它們發行的紙幣快捷地通過銀行體系分發,以滿足市民的需要。在提供銀行服務上,發鈔銀行與其他銀行並無不同,同樣是基於商業考慮而作出它們的決定。

(二)  發鈔銀行的主要責任是根據《法定貨幣紙幣發行條例》(第65章)及財政司司長指示的條款,保持香港整體發鈔運作和鈔票供應穩定。發鈔銀行負責儲存和處理鈔票提存,以應付市民對紙幣的需求。至於銀行的地區分行服務及增加或減少分行的數目,則屬於它們的商業決定。

(三)  現時香港由三間發鈔銀行通過他們的分發網絡,已提供足夠和穩定的紙幣供應。我們認為現時沒有需要增加發鈔銀行的數目。

  與其他的私營機構一樣,銀行在按商業原則經營的同時,相信亦會履行企業社會責任,顧及市民的需要。政府鼓勵銀行履行企業社會責任,但具體的做法當然是由個別機構自行決定。

  多謝主席女士。



2005年11月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0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