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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葉澍�i今日(十一月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陳婉嫻議員提出的「最低工資、標準工時」議案的致辭全文(只有中文):
主席女士:
我首先感謝陳婉嫻議員提出今日的動議,及各位議員就最低工資、標準工時剛才所發表的寶貴意見。陳議員在去年十月亦曾經提出「最低工資、最高工時」的動議辯論,我當時就此議題的複雜性及爭議性作出相當詳盡的分析。我今日不會重覆上次的發言,我只是想趁今日的機會向各位議員說明政府在過去一年在探討這個重要議題及保障基層勞工的工資所做過的事情及一些實質進展。
非技術工人的工資安排
政府一直非常關注保障勞工權益。我們明白,雖然香港的經濟情況有改善,但部分基層市民在就業方面仍然面對相當困難。特區政府去年五月在保障基層勞工的工資方面,踏出重要的一步。我相信各位議員都知道我所說的,是政府在去年五月主動實施新措施,強制規定所有政府外判服務承辦商,必須參照政府統計處《工資及薪金總額按季統計報告》,付予其非技術工人不低於市場同類行業及工種的平均工資水平。例如跟據政府統計處本年度第二季數字,一般清潔工人每個月的工資為4976元;保安員每一更(以八小時計)平均工資為5817元。
勞顧會的研究
在去年十月十三日立法會就「最低工資、最高工時」的議題進行辯論後,勞工顧問委員會(勞顧會)隨即在十二月就有關議題展開研究及討論,至今一共舉行了四次會議。
在探討的過程中,勞顧會客觀分析了推行最低工資及標準工時的利弊,曾參考國際知名學者對此課題的看法。勞顧會亦研究香港的情況,包括本地僱員及某些行業僱員(例如清潔工人、保安員,及飲食業工人)的收入及工作時數的情況,以及較低收入人士的行業、職業、教育程度及年齡的分布等,以便掌握基本的數據,更全面地理解問題的癥結。勞顧會亦參考了很多經濟體系(包括內地、英國、美國、加拿大、日本、南韓、新加坡、印度、澳洲、法國、德國、芬蘭及愛爾蘭等地區)有關工資及工時的安排。當中有地區只實施最低工資或最高工時,也有地區同時作出這兩方面的規管;規管的模式包括立法或行政安排。就工資和工時的水平而言,有些地區為不同行業的僱員訂定不同的工資或工時水平,而有些則按區域而訂定工資的水平。勞顧會同時根據不同的假設,初步評估了實施最低工資及標準工時對勞工成本帶來的影響,和涉及的僱員人數。
勞顧會會繼續有關探討,包括進一步研究假如推行最低工資和標準工時對清潔、保安及飲食等行業的勞工成本構成的影響。其實我剛才聽到議員指出,這些問題是需要我們更加深入去探討的。
勞顧會在過去就「最低工資」及「標準工時」的課題從不同角度作出多方面的探討,一方面審視了香港的實際情況,另一方面亦借鏡海外經驗,有關研究正穩步向前推進。事實上,政府為每次勞顧會的會議均要做大量的準備工作,搜集有關資料讓委員詳細參考及討論。剛才議員指出,由勞顧會去討論,可能是拖延整件事,我想我?對不能同意。剛才我已說過,我們現在搜集的數據和資料等所做的研究,是必定要做的,無論到勞顧會或將來在其他地方討論這個問題,我們搜集這些資料和所做的研究,?對不會白費,這些是最基本的工作,而我們一定要做的。我認為我們必須繼續讓勞顧會有充分的時間繼續探討,我們當然希望可尋求到大家可以接受的方案。
非技術工人工資的安排的完善及推廣
在勞顧會繼續探討「最低工資」及「標準工時」課題的同時,過去一年,政府亦不斷推廣有關非技術工人工資的安排及完善各項配套措施。正如剛才王國興議員提及,我們一方面針對政府外判服務合約加強執法行動,嚴厲打擊各種以不正當手段剝削工人法定權益的行為,包括透過各種藉口不合理地從工人的工資中扣除巧立名目的費用。為此,我們於今年四月推出適用於政府外判服務的「標準僱傭合約」,強制承辦商必須與其僱用的非技術工人簽訂。合約清楚列明主要的工作條件,包括每月工資、工作時數、支付工資的方法等,以杜絕承辦商付予其工人低於招標文件內承諾的工資。在今年首三季,勞工督察對政府服務合約承辦商進行了超過600次巡查,較去年同期增加近九成。同期,勞工處成功檢控及被定罪的傳票亦較去年全年大幅增加18倍。各有關採購部門會繼續嚴格監察其服務承辦商的表現,採取措施確保工人能知悉自己的權益及在有需要時作出投訴,以及迅速跟進任何有關剝削工人的個案。
為使更多基層工人獲得保障,我們已將政府外判服務有關工資率的安排成功推廣至各公營機構。在本港32間有使用這類外判服務的公營機構(包括醫院管理局、各在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轄下的大專院校)均表示會跟隨政府的安排;連同在政府合約下受保障的工人在內,估計約有25 000名基層勞工會受惠。為擴大涵蓋範圍,我們於九月底亦去信382間受資助機構及1 139間資助學校,鼓勵它們跟隨政府的做法,付予非技術工人市場水平的薪金,我們會在本月底收到他們的回覆。
行政長官在上月的施政報告也呼籲工商界跟隨政府的做法,付予非技術工人與市場水平相若的工資。我們亦已去信各主要商會及僱主會,呼籲他們鼓勵屬下的會員自發地支持這個做法。我們亦有跟個別機構傾談鼓勵他們跟隨政府的做法,很多機構的反應是相當正面的。
「標準工時」及鄭家富議員有關的私人條例草案
主席女士,我跟在座各位議員的工作時間都很長,我認同過長的工作時間會對僱員的身心及家庭社交生活帶來一定的影響,但正如剛才一些議員指出,有關工時的規定可出於不同的考慮,包括經濟考慮及保障僱員的健康和安全等,剛才議員都說過,工時與工資兩者當然是有非常密切的關係,互相影響。研究最低工資一定也要研究最高工時,兩者是很難分開的。工資的高低經常繫於工時的長短,是不能單純從數字上去判斷。
就鄭家富議員提出有關工時及超時工作補償私人條例草案,政府會根據基本法第74條作出評估,審視鄭議員提出的草案是否涉及公共開支,政治體制,政府運作或政府政策。
結語
主席女士,我想指出在最低工資,標準工時的問題上,政府在過去一年一直在工作,一方面勞顧會就這個議題進行研究和深入討論,努力尋求可以找到一個僱主僱員可以接受的方案。另一方面,政府亦主動採取務實的做法,在大家討論是否需要立法規管工資的同時,帶頭推動實施市場平均工資保障最基層的非技術工人,逐步推動到其他公共機構、非政府組織和私人企業。我希望議員同意政府在這個問題上?不是原地踏步,而是真正一直有在做工夫,一直有實質的進展。當然我希望繼續透過鼓勵其他商界和私人企業,會越來越多人跟隨我們的做法。
勞顧會的討論及社會不同界別提出的問題,例如何謂「非技術工人」、哪些行業的工人是最需要保障的「無議價能力的基層工人」、最低工資及最高工時是否可為這些人士提供適切的保障、或參考平均工資水平作為「最低工資」的水平是否會引致平均工資不斷上升等課題,其實亦反映「最低工資」及「標準工時」的爭議性,亦解釋了為何我們需要就這課題,要交由勞顧會進行深入的討論。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在進行今年有關香港的經濟及財政狀況的磋商後亦指出,該組織是支持香港就應否訂定法定最低工資及標準工時進行公開討論。在現階段,我們認為讓勞顧會勞資政府三方以務實及審慎的態度深入探討這個課題,尋求大家可以接受的方案。
剛才有議員說,交到勞顧會,政府是否要拖延?要有共識是否有可能呢?我想有議員覺得在勞工事務方面,僱主和僱員的利益永遠相對,立場是對立的,我想在這�堳�出,其實我以前任勞工處處長,亦曾任勞顧會主席,我自己的經驗就是,勞工事務表面對立,但實際上經過協商往往亦可在很多事務上達成共識,然後交到本會進行立法,過往亦有不少例子。我認為這課題始終需要大家深入研究討論,無論在勞顧會的層面或將來更高的會議中,我相信都要深入研究這問題。希望透過大家的努力,找到一個解�阮諈k。我跟大家一樣,都不希望明年再在這�堸Q論這個問題,我希望在未來的日子,三方面(政府和勞方資方)一起同心協力解�迅o問題。
多謝主席。
完
2005年11月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9時03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