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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二十題:政府部門採購的環保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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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十一月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蔡素玉議員的提問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馬時亨的書面答覆:

問題:

  關於政府各部門採購環保產品,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三年,每個部門每年採購符合綠色採購規格的環保產品的總值;

(二)每個部門採購的環保產品的類別;及

(三)會否為採購環保產品的總值佔其採購總值設定目標百分比和落實時間表;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一)政府部門所採購的環保產品,主要是從政府物流服務署的常備庫存物料及由該署安排的大宗採購合約提取,例如再造紙,文具和燃油。有關的環保產品採納了環境保護署在二零零零年委託顧問進行的「就政府採購物品制訂環保產品規格」研究所建議的大部分規格。據政府物流服務署所提供的資料,該部門在二零零二年,二零零三年和二零零四年批出的採購環保產品的合約價值,分別約為3億7,051萬元(包括約3億100萬元用於購買燃油的合約)、4,084萬元和4,798萬元。政府部門也會採購環保產品,以應付其運作需要。由於有關這些自行採購的環保產品的價值沒有另行記錄,所以我們未能提供這方面的資料。

(二)一如上文第(一)部分所述,政府部門所採購的環保產品主要是從政府物流服務署的常備庫存物料及由該署安排的大宗採購合約提取。有關的環保產品清單,載於附件。

  政府部門自行採購的環保產品主要包括:用於打印機、傳真機和影印機的碳粉盒/墨盒;可再充電電池、鹼性電池;節能電器和配件,例如雪櫃、燈泡和光管。

(三)一如上文第(一)部分所述,各政府部門並沒有另行記錄有關自行採購的環保產品的價值,所以我們無法提供有關這些環保產品的總值在全部採購產品總值所佔百分比的資料。政府部門會遵從環保採購政策,盡可能使用更適合循環再造、含有更多再造物料、包裝精簡、更耐用及能源效益更高的環保產品以及低污染的燃料。政府亦會根據市場供應狀況,檢討政府所採購的物料的規格,以加入更多具環保效益的元素。



2005年11月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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