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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在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會議上發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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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馬時亨今日(十一月七日)在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會議上就重寫《公司條例》的發言全文:

  主席、副主席、各位議員:

  今年七月, 我們向委員會簡介了政府就重寫《公司條例》的工作計劃。今日我們會就�茩姨g《公司條例》的組織架構、編制以及所需的資源向各位委員�應攭M聽取各位的意見。

重寫《公司條例》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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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都知道,香港現時的《公司條例》基本上是以英國《1948年公司法》為藍本,其後有關法例作了一些局部修改。所以,現時這條例存在不少過時和與實際商業運作模式和需要脫節的條文。

  在過去數年,大家議員都知道差不多每年政府都向立法會提交修訂《公司條例》的草案。很多曾經參與這些草案委員會的議員都表達意見,認為與其再就《公司條例》修修補補,倒不如重寫整條法例,令香港可以有一條切合現代商業運作模式和需要的《公司條例》。

  現代化的公司法例能夠便利營商,例如促進電子化,簡化公司運作程序等等,會間接、直接令五十多萬間在香港註冊的公司,以及相關人士如董事、股東、核數師等等,透過減省成本而獲益。此外,亦有助保障投資者及鞏固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

  我們亦很高興在七月委員會會議上,很多今日在座的議員,亦同意重寫《公司條例》。

所需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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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知道《公司條例》是全港最長及最複雜的法例之一,現時有600多項條文和20個附表,是足足四、五吋厚的法例。單是逐項條文看一次,都需要很多時間。何�G我們現在要做的是要仔細研究每項修訂的條文,和詳細分析它現時的運作和作出修改所帶來的影�遄C在研究應怎樣改這些條文的時候,我們要參考其他相關地區的做法、背景、利弊和是否適用於香港的實際情況。各位可以想像其複雜程度和工程是很浩大的。

  律政司亦表示,重寫《公司條例》可能會是歷來就單一法例最艱鉅的重訂工作。

  另外,由於公司法例是香港營商環境的基石,涉及多方面的利益相關者,我們因此不會低估重寫《公司條例》的爭議性。所以要進行很多個階段的廣泛諮詢工作。

  我作為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一向都堅守審慎理財的原則。各位都知道我素來都好「慳家」。我們今日提出的要求,其實大家要明白,我已盡量精簡人手及將其他人手調配,但少不免仍要增加人手,希望各位議員明白這是一項很複雜、很艱巨的工作,所以大家在文件上亦可以看到,我們打算調撥三名首長級人員及五名非首長級人員,從事這項工作。雖然如此,我們仍需增加四名首長級及十名非首長級的短期職位,我想重申,這是短期職位。

  我們上次開會時亦有議員提到為何需要如此長時間進行這項工作,就這方面,我和同事已作出很多討論,但因為這條條例是如此複雜,所以我們覺得以五年時間完成是非常樂觀的估計。但如果我們可以做得到的話,我們當然希望盡快把它做好,所以我們需要資源,希望可以在五年內做到,亦不會影響重寫的質素。我們的計劃是如果今日我們得到各位議員的支持,我們會在今年十二月向立法會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提交開設四個臨時性,我再強調是臨時性的首長級職位的建議。我們希望議員今日能支持我們的建議。

  多謝主席。

完

2005年11月7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3時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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