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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署致力打擊濫用公屋資源(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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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署致力打擊濫用公屋資源,在過去一年合共收回接近5400個公屋單位,其中520個單位是因為長期丟空而被中止租約。

  就傳媒查詢中央政策組今日(十一月一日)發表的調查報告中提及在港有常設居所的短暫留港居民中,約有2萬1千多人居住在公營出租房屋,房屋署發言人強調,這只佔整體出租公屋居民1%。

  發言人說:「公屋租約訂明戶主及所登記之家屬成員須經常持續居住於所編配之單位內。」

  他說:「我們估計這類人士可能在國內有工作或在國內組織家庭;亦有單身人士來港定居並申請公屋但仍有妻兒在內地生活,因而要經常往返兩地。」



2005年11月1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8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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