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零五年第三季《公開資料守則》統計數字發表
********************** 民政事務局發言人今日(十月二十八日)表示,政府在二零零五年第三季共收到五百八十宗根據《公開資料守則》索取資料的要求。
在這些要求中,有四百九十七宗(即百分之八十五點七)獲提供全部(四百八十宗)或部分(十七宗)所需資料,只有十二宗(百分之二點零七)要求被拒。其餘七十一宗包括轉介到其他組織、申請人撤回要求及在處理中的個案。
自《公開資料守則》於一九九五年三月推行以來,根據該守則索取資料的要求共有一萬八千六百二十七宗,當中有一萬六千七百零九宗(即百分之八十九點七)獲提供全部(一萬六千三百二十二宗)或部分(三百八十七宗)所需資料,只有三百七十三宗(百分之二)要求被拒。其餘一千五百四十五宗包括轉介到其他組織、申請人撤回要求及在處理中的個案。
市民若不滿意政府部門根據守則作出的回覆,可要求一名更高級的職員覆檢有關情況。覆檢後,如果他仍然認為該部門未有遵照守則的規定,則可向申訴專員投訴。
二零零五年第三季期間,申訴專員接獲三宗投訴。其中一宗由投訴人撤回,另外一宗經申訴專員調查後,向投訴人予以協助/澄清後終止。第三宗則正由申訴專員調查。
民政事務局發言人說:「統計數字顯示,政府部門一直適當地遵照守則的規定,市民亦普遍感到滿意。」
********************** 民政事務局發言人今日(十月二十八日)表示,政府在二零零五年第三季共收到五百八十宗根據《公開資料守則》索取資料的要求。
在這些要求中,有四百九十七宗(即百分之八十五點七)獲提供全部(四百八十宗)或部分(十七宗)所需資料,只有十二宗(百分之二點零七)要求被拒。其餘七十一宗包括轉介到其他組織、申請人撤回要求及在處理中的個案。
自《公開資料守則》於一九九五年三月推行以來,根據該守則索取資料的要求共有一萬八千六百二十七宗,當中有一萬六千七百零九宗(即百分之八十九點七)獲提供全部(一萬六千三百二十二宗)或部分(三百八十七宗)所需資料,只有三百七十三宗(百分之二)要求被拒。其餘一千五百四十五宗包括轉介到其他組織、申請人撤回要求及在處理中的個案。
市民若不滿意政府部門根據守則作出的回覆,可要求一名更高級的職員覆檢有關情況。覆檢後,如果他仍然認為該部門未有遵照守則的規定,則可向申訴專員投訴。
二零零五年第三季期間,申訴專員接獲三宗投訴。其中一宗由投訴人撤回,另外一宗經申訴專員調查後,向投訴人予以協助/澄清後終止。第三宗則正由申訴專員調查。
民政事務局發言人說:「統計數字顯示,政府部門一直適當地遵照守則的規定,市民亦普遍感到滿意。」
完
2005年10月28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4時0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