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主違反強積金條例被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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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僱主因違反強積金條例,今日(十月二十四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罰款港幣12,000元。

  運生工程有限公司被控沒有為兩名僱員加入強積金計劃,經審訊後被裁定控罪成立,被罰款港幣12,000元。



2005年10月24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8時3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