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任律政司司長會見新聞界的談話內容(二)
******************** 記者:司長,你好。我想問你在過去某些事件上,例如在釋法方面,與政府的立場不一致,若果日後,真的遇到相同的問題時,你如何去平衡自己的工作與良心呢?
律政司司長:剛才也有很多人提到我有參與釋法的遊行,我想說的是參與釋法的遊行,作為一個法律工作者,對人大釋法,對我們的法制可能產生的衝擊,在當時表達我們的關注及憂慮,我覺得這是無可厚非的。但至於談到將來的問題,希望我們不會再有釋法的情況。我想說的就是,沒有人想見到再有人大釋法,大家都可以知道,如果再有釋法時,可能對我們的法制所引起的一些衝擊。政府在以往都十分強調,就是除非有很極端及很例外的情況,我們是不會考慮向人大提請釋法。在我自己的立場來說,就是釋法本身,人大釋法的權力在《基本法》�埵陪q明,它的合法、合憲性在我們的終審庭亦多次確認。但在我的任內,我會盡量避免要考慮釋法的情況出現,我會盡量避免。但如果真的有這樣的情況出現,需要考慮的話,我可以說我會盡量慎密地考慮,盡量把任何的影響減至最低。
記者:剛才曾先生說那時在他一個參選的會面�堙A你有一些精闢的見解令到他印象很深刻,然後他再經過多番研究後,就覺得你很適合出任這個職務,你可否談談你那天有甚麼精闢的見解?
律政司司長:那天我只是向行政長官提出法治對香港的重要性,也提出法律界對一些影響法治的問題都非常關注,希望行政長官當選的話,會與法律界在這方面多些溝通,去了解法律界在多方面與法治有關的憂慮,這就是大概當時的情況。
記者:黃先生,想請問你為何不提名曾蔭權做特首,和曾先生邀請你做司長的時候,你最難決定是甚麼呢?
律政司司長:兩個問題。為何我不提名曾先生,即現任特首呢?我在當時,我對這個提名權,我有個自己的看法,就是你提名一個人的話,你是用自己的名義推薦這個參選人予其他可以投票的人,我覺得這個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權利和責任。當時,我可以說我對曾特首的了解是不足以令我去行使這個提名權,亦都是在當時基於同一個原因,我沒有提名另外的參選人。第二個問題,最困難的地方,其實這個挑戰是很大的,�堶戚n承擔的責任是非常艱鉅,亦是對我自己或對我的家庭有相當的影響,亦都坦白說,有一定的犧牲;我想我要考慮的是這份工作的重要性,我自己能不能夠應付,我想我可以說的經過很慎密的考慮之後,我絕對認同這份工作對香港的重要性和我有信心去接受這個挑戰。
記者:法律界其實在爭取民主和普選上一直都不遺餘力,你和民主派有些朋友都有不錯的關係,你會不會爭取在二○一二年普選?在曾先生的班子內?
律政司司長:對於普選的問題,我想大家也認同我們認為普選是我們的目標,我們大家都是嚮往民主的。但對於朝向普選的步伐是應該快?還是慢?社會上真的有很多不同的意見。當然,我有很多法律界的朋友,他們對於這方面有他們的取向,當然我認識的法律界朋友不僅是單單有這些取向,而是有很多方面的朋友。我相信就這個問題,大家都知道昨天第五號報告書已經出來,我們對於民主的進程,我自己認為我們應該採取一個務實和穩健的態度去處理。我希望大家就政府已經提出的方案好好研究,我都希望能夠達到一個共識。
記者:剛才你提過在回歸後,香港與內地的憲制問題,大家要磨合是十分重要。以往香港都有一種感覺,當香港的法律界與內地的一些法律專家就一些法律憲制方面,大家有不同的看法時,前任律政司都會接受內地的看法,甚至曾經出現過,律政司在新任特首任期,他們認為是五年的,但後來接納了內地法律專家的意見,認為應該是餘下任期。如果你任內再面對相同的情況,你自己看過後覺得你的意見與內地的法律專家意見不同,再有這樣的矛盾時,你覺得你會堅持自己的法律看法,還是會很容易地接受內地一些法律專家對《基本法》的解釋和意見呢?
律政司司長:首先,我並不認同我以前的律政司司長全部都是內地有甚麼意見都會接納,而否定了我們本身自己香港的意見,這是我不認同的。在我自己的立場來說,剛才我也說過,是兩地的法制有很多不相同,中間需要很多溝通的地方,當然將來亦可能會有不同的看法,我會盡量把我們在香港法制對很多問題的了解盡量向內地的法律界部門及專業推介,令到他們了解。但同時間,我亦要作出努力去了解內地對很多法律問題的看法,從而在當中大家在一個互信的基礎下,得到溝通,達到最好的成果。
記者:梁愛詩過去處理一些事件,例如胡仙或第二次釋法,其實都是有點身不由己,一直都說不是她的決定,第二次釋法明顯是中央的決定。剛才你說你的良知告訴你是時候走出安逸,出任律政司,你會否想到一些情況,你的良知要你再走出來?如你遇到一種情況,有人向你下命令,與你獨立的法律意見不同,你會否選擇辭職?
律政司司長:第一,我不同意剛才你提出Elsie身不由己的說法,如果就我自己的情況來說,我剛才也說過,我對自己擔任司長的職位,我有自己的抱負,我會忠於自己的良知去處理事情,我會獨立和慎密地向特區的政府部門和特首提供我認為正確的法律意見,我想這是我必定會做的。今日我只是第一天上任,如果你要我說何時會辭職,這不是一個十分適合的問題。我可以說我會盡量努力,而且我並不是一個容易放棄的人。
(待續)
******************** 記者:司長,你好。我想問你在過去某些事件上,例如在釋法方面,與政府的立場不一致,若果日後,真的遇到相同的問題時,你如何去平衡自己的工作與良心呢?
律政司司長:剛才也有很多人提到我有參與釋法的遊行,我想說的是參與釋法的遊行,作為一個法律工作者,對人大釋法,對我們的法制可能產生的衝擊,在當時表達我們的關注及憂慮,我覺得這是無可厚非的。但至於談到將來的問題,希望我們不會再有釋法的情況。我想說的就是,沒有人想見到再有人大釋法,大家都可以知道,如果再有釋法時,可能對我們的法制所引起的一些衝擊。政府在以往都十分強調,就是除非有很極端及很例外的情況,我們是不會考慮向人大提請釋法。在我自己的立場來說,就是釋法本身,人大釋法的權力在《基本法》�埵陪q明,它的合法、合憲性在我們的終審庭亦多次確認。但在我的任內,我會盡量避免要考慮釋法的情況出現,我會盡量避免。但如果真的有這樣的情況出現,需要考慮的話,我可以說我會盡量慎密地考慮,盡量把任何的影響減至最低。
記者:剛才曾先生說那時在他一個參選的會面�堙A你有一些精闢的見解令到他印象很深刻,然後他再經過多番研究後,就覺得你很適合出任這個職務,你可否談談你那天有甚麼精闢的見解?
律政司司長:那天我只是向行政長官提出法治對香港的重要性,也提出法律界對一些影響法治的問題都非常關注,希望行政長官當選的話,會與法律界在這方面多些溝通,去了解法律界在多方面與法治有關的憂慮,這就是大概當時的情況。
記者:黃先生,想請問你為何不提名曾蔭權做特首,和曾先生邀請你做司長的時候,你最難決定是甚麼呢?
律政司司長:兩個問題。為何我不提名曾先生,即現任特首呢?我在當時,我對這個提名權,我有個自己的看法,就是你提名一個人的話,你是用自己的名義推薦這個參選人予其他可以投票的人,我覺得這個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權利和責任。當時,我可以說我對曾特首的了解是不足以令我去行使這個提名權,亦都是在當時基於同一個原因,我沒有提名另外的參選人。第二個問題,最困難的地方,其實這個挑戰是很大的,�堶戚n承擔的責任是非常艱鉅,亦是對我自己或對我的家庭有相當的影響,亦都坦白說,有一定的犧牲;我想我要考慮的是這份工作的重要性,我自己能不能夠應付,我想我可以說的經過很慎密的考慮之後,我絕對認同這份工作對香港的重要性和我有信心去接受這個挑戰。
記者:法律界其實在爭取民主和普選上一直都不遺餘力,你和民主派有些朋友都有不錯的關係,你會不會爭取在二○一二年普選?在曾先生的班子內?
律政司司長:對於普選的問題,我想大家也認同我們認為普選是我們的目標,我們大家都是嚮往民主的。但對於朝向普選的步伐是應該快?還是慢?社會上真的有很多不同的意見。當然,我有很多法律界的朋友,他們對於這方面有他們的取向,當然我認識的法律界朋友不僅是單單有這些取向,而是有很多方面的朋友。我相信就這個問題,大家都知道昨天第五號報告書已經出來,我們對於民主的進程,我自己認為我們應該採取一個務實和穩健的態度去處理。我希望大家就政府已經提出的方案好好研究,我都希望能夠達到一個共識。
記者:剛才你提過在回歸後,香港與內地的憲制問題,大家要磨合是十分重要。以往香港都有一種感覺,當香港的法律界與內地的一些法律專家就一些法律憲制方面,大家有不同的看法時,前任律政司都會接受內地的看法,甚至曾經出現過,律政司在新任特首任期,他們認為是五年的,但後來接納了內地法律專家的意見,認為應該是餘下任期。如果你任內再面對相同的情況,你自己看過後覺得你的意見與內地的法律專家意見不同,再有這樣的矛盾時,你覺得你會堅持自己的法律看法,還是會很容易地接受內地一些法律專家對《基本法》的解釋和意見呢?
律政司司長:首先,我並不認同我以前的律政司司長全部都是內地有甚麼意見都會接納,而否定了我們本身自己香港的意見,這是我不認同的。在我自己的立場來說,剛才我也說過,是兩地的法制有很多不相同,中間需要很多溝通的地方,當然將來亦可能會有不同的看法,我會盡量把我們在香港法制對很多問題的了解盡量向內地的法律界部門及專業推介,令到他們了解。但同時間,我亦要作出努力去了解內地對很多法律問題的看法,從而在當中大家在一個互信的基礎下,得到溝通,達到最好的成果。
記者:梁愛詩過去處理一些事件,例如胡仙或第二次釋法,其實都是有點身不由己,一直都說不是她的決定,第二次釋法明顯是中央的決定。剛才你說你的良知告訴你是時候走出安逸,出任律政司,你會否想到一些情況,你的良知要你再走出來?如你遇到一種情況,有人向你下命令,與你獨立的法律意見不同,你會否選擇辭職?
律政司司長:第一,我不同意剛才你提出Elsie身不由己的說法,如果就我自己的情況來說,我剛才也說過,我對自己擔任司長的職位,我有自己的抱負,我會忠於自己的良知去處理事情,我會獨立和慎密地向特區的政府部門和特首提供我認為正確的法律意見,我想這是我必定會做的。今日我只是第一天上任,如果你要我說何時會辭職,這不是一個十分適合的問題。我可以說我會盡量努力,而且我並不是一個容易放棄的人。
(待續)
完
2005年10月20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20時0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