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巴西給予香港特區護照持有人免簽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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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事務處處長黎棟國今日(十月二十日)代表香港特區政府與巴西外交部僑民司司長曼努艾爾佩雷拉大使在巴西利亞簽訂了互免簽證協定。
入境處發言人說:「該協定可讓香港特區護照持有人免簽證前往巴西旅遊,最長可逗留九十日。而巴西國民亦可免簽證旅遊香港,最長可逗留九十日。」該協定將待完成所需的內部程序後生效。
發言人續說:「我們歡迎雙方達成互免簽證協定。這項安排有助促進香港與巴西在貿易、商業及旅遊方面的聯繫。」
巴西是第一百三十五個給予香港特區護照持有人免簽證入境旅遊待遇的國家。
完
2005年10月20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22時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