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積金局代兩名僱員追討強積金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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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今日(十月二十日)代兩名僱員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一名僱主追討逾港幣9,700元的強積金欠款。
在今日的聆訊中,與訟人經營力昌工程公司的陳鐵訓同意僱員申索的金額。審裁官下令與訟人須向積金局支付港幣9,723.37元。有關款項包括與訟人拖欠僱員的強積金供款,以及根據強積金條例計算的附加費。
積金局在收到欠款後,會盡快把款項撥入僱員的強積金帳戶。
完
2005年10月20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8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