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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曾蔭權表示,國務院今日(十月二十日)根據他的提名和建議,任命黃仁龍為律政司司長,及免去梁愛詩的律政司司長職務,即日生效。梁愛詩應行政長官的邀請,以個人身份繼續出任政制發展專責小組成員,至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為止。
曾蔭權讚揚梁愛詩勞心勞力,對工作充滿熱誠,對國家、對香港、對法治負有承擔。他說:「梁愛詩雖然工作繁重,仍然無私地為法律界謀福祉。她致力加強特區與內地法律界的交流,建立內地與香港法律界的聯繫,她在這一方面的工作深為業界所認同。」
有關行政長官邀請梁愛詩以個人身份出任政制發展專責小組成員,曾蔭權表示:「我作出這個邀請是因為有關政制發展的討論已經進入最關鍵性的階段,而梁愛詩能充分掌握政制改革的課題,她在這方面的知識及經驗,大大有助於專責小組向市民解釋政府的建議及爭取支持。」
曾蔭權感謝梁愛詩願意留任為專責小組成員,他說:「梁愛詩多番推卻接受酬勞,最終只是肯接受象徵式報酬。對於她服務市民的熱忱,我衷心感謝。」
行政長官祝願梁愛詩退休後生活愉快、身體健康。
談及新的律政司司長黃仁龍,行政長官表示:「我特別欣賞黃先生對法治的堅持,對法律專業和香港的承擔。」
行政長官相信以黃仁龍的愛國愛港心,正直品格,溫和性情,專業知識,以及他在行內的良好聲譽,必定能勝任律政司司長的職務。
行政長官說:「法治是香港繁榮的支柱之一,我們一定會捍衛法治精神。我期望在我任內,能與黃先生衷誠合作,一起為維護香港的法治而努力。」
律政司司長黃仁龍簡歷如下:
黃仁龍先生現年41歲,出任律政司司長之前,為私人執業大律師。2003年7月至8月期間,黃先生擔任香港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暫委法官。在1989至1990年、1997至2002年及2003至2005年,他擔任香港大律師公會執委會成員,並於2003至2005年出任該會法律教育委員會主席。
黃先生曾出任建築物上訴審裁小組主席、暴力及執法傷亡賠償委員會主席,以及非本地高等及專業教育上訴委員會主席。他亦曾擔任香港施達基金會副主席,並為香港基督教關懷無家者協會擔任顧問和參與義務工作。
黃先生畢業於劍橋大學,獲頒劍橋大學學士(法律)及劍橋大學碩士(法律)學位。1987年,他獲認許為英國大律師,同年獲認許為香港執業大律師。2002年,在香港奉委為資深大律師。
完
2005年10月20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6時0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