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責制主要官員離職後工作諮詢委員會就梁愛詩女士出任政制發展專
責小組成員提供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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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責制主要官員離職後工作諮詢委員會(委員會)收到梁愛詩女士徵詢意見的要求。梁女士打算於離任律政司司長後,接受行政長官的委任,由2005年10月20日起,以個人身份擔任政制發展專責小組(專責小組)的成員。委員會已應梁女士的要求提供意見。

  委員會稱讚梁女士願意只收取象徵式報酬,在辭去律政司司長的職務後,以個人身份擔任專責小組成員。

  委員會考慮了梁女士提供的資料及有關政府部門的評估。由於專責小組是成立於政府架構之內由政務司司長領導的組織,委員會認為,梁女士擔任專責小組成員與她以往曾任律政司司長兩者之間,並無任何衝突,亦不應引起類似的觀感。鑑於梁女士是以個人身份擔任專責小組成員,而律政司會繼續為專責小組提供與法律事宜有關的意見,委員會認為,梁女士作為專責小組成員的角色與新任律政司司長的角色亦不會有任何衝突。

委員會的成員如下:

彭鍵基法官(主席)
范鴻齡先生
李焯芬教授



2005年10月20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6時0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