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酒牌局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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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酒牌局發放:
「就太陽報於九月二十四日頭條報道銅鑼灣永光中心酒吧林立,警方批評酒牌局批出酒牌予樓上酒吧『太寬鬆,罔顧社區治安』一事,本局認為有必要作出聲明及澄清。」
「本局是根據《應課稅品(酒類)規例》而成立的法定機構,負責審批酒牌的工作。遇有爭議性的申請,例如警方、個別團體、當區居民及區議員、及/或其他政府部門提出反對,本局會舉行公開聆訊,聽取各方的意見,就申請個案的案情及有關的證據,作出審議及裁決。本局會書面通知申請人和反對者有關聆訊的決定和決定的理由。有關人士若不滿意酒牌局的決定,可根據《應課稅品(酒類)規例》向市政服務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
「關於警方指出近年商廈樓上售酒場所劇增而其累積效應所衍生的治安、大廈安全及公眾利益問題,本局向來十分關注,除了就每一宗新酒牌申請或續牌申請徵詢警方有關治安的意見外,凡涉及警方提出關注的商廈,均另行諮詢消防處及屋宇署,要求提供消防安全及屋宇結構的專業意見,才決定是否簽發新酒牌或續發酒牌。」
「對於太陽報的有關報道,本局將致函警方,了解實情。」
完
2005年9月30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8時0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