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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房屋委員會發放:
房屋委員會轄下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今日(九月二十九日)通過,為編配予非長者一人申請者的租住公屋數量每年設定配額,並設立一個計分制度,讓較年長的申請者獲優先編配單位。
房委會發言人表示:「推出配額及計分制,是因應單獨申請租住公屋的年輕人數目B升,有必要推行有效措施應付。」
近年公屋輪候名冊上的一人申請者數目大幅度上升。在2004/05年度,在新登記的32,300名申請人中,其中約14,400人(或45%)為一人申請者。在1998/99年度,這個類別人士的比率只有21%。
一人申請者的平均年齡,亦由1998/99年度的55歲,下降至2004/05年度的42歲。在所有新登記的一人申請者中,35 歲以下申請人的比率由1998/99年度的12%,上升至2004/05年度的42%。
發言人指出︰「60歲以下非長者一人申請者對公屋的需求日增,如果不加抑制,將削弱房委會協助有更迫切住屋需要家庭的能力。」
他說︰「獲安置入住租住公屋的非長者一人申請者的實際數字,由1996/97年度的125人,大幅增加至2004/05年度的3,700人。」
他補充說:「即使非長者一人申請者的需求維持於現有水平,不再上升,我們每年仍須額外提供3,000個租住公屋單位,預算建築開支約為每年5.1億元。」
根據新的配額及計分制,房署將按申請者在遞交公屋申請時的年齡,以及申請人是否公屋居民這兩個因素計分。
發言人解釋,18歲的申請者將獲得0分;19歲的會得3分;20歲的會得6分,如此類推。申請人如居於租住公屋單位(包括由房屋協會營運的租住房屋),將會被扣減30分(詳情請參閱附件甲)。在概念上,申請者每得一分,便可視作已在輪候冊上多等一個月。
他表示:「申請者在輪候冊上的相對優先次序,會按其所得分數而定。累積分數越高,便越早獲編配租住公屋單位。」
委員會亦通過,將每年編配予非長者一人申請者的單位的配額,定於大約1,000至2,000個的水平,或把配額定為該年度可編配予輪候冊申請人的租住公屋單位總數的百分之十。
發言人說,實際的配額會在制訂每年的租住公屋編配計劃時與其他編配類別一併訂定,並會參考當時的公屋供應量。
發言人表示,在配額及計分制下,相信40歲或以上申請人的平均輪候時間可維持在三年左右,而其他較年輕的非長者一人申請者的平均輪候時間難免會延長。
他稱,在實施配額及計分制後,非長者一人申請者的平均輪候時間難免會延長至逾三年。若要把輪候冊上所有申請人的整體平均輪候時間維持在三年左右,便須把家庭類別申請人的輪候時間大幅減低到少於三年。要達致此目標,需要興建更多租住公屋。
發言人續稱:「我們無意把承諾的平均輪候時間進一步縮短至少於三年,故此,在計算租住公屋的整體平均輪候時間時,會剔除非長者一人申請者的輪候時間。」
他表示︰「對於在那些在今日之前,已通過全面經濟狀況審查的申請人,將會獲得豁免,不受計分制影響。截至2005年8月底,在34,600名輪候冊非長者一人申請者中,約有4,800人已通過全面經濟狀況審查。」
至於其他尚未接受全面經濟狀況審查的申請人,署方會按他們在遞交申請時的年齡和是否屬租住公屋居民來計分。他們在輪候冊上的輪候位置,會根據其所得分數和實際輪候時間重新編定。
發言人表示︰「至於居住在租住公屋的申請人,他們將獲得三個月寬限期,讓他們決定是否取消其租住公屋的戶籍,以免被扣分。實施細則及安排請參閱附件乙。」
房屋署將於一年後檢討配額及計分制的成效,並承諾改善現行紓緩擠迫調遷和h內調遷計劃的運作及檢討一人家庭單位的設計。
完
2005年9月29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9時3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