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致函全體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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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王永平今日(九月二十二日)就「附帶福利性質的公務員津貼檢討」致函全體公務員信件全文:

各位親愛的同事:

  今次執筆,是要告知大家有關附帶福利性質的公務員津貼檢討的最新情況,並請大家就最新的一套修改建議提出意見。

  歷年來,我們一直採取積極措施,使公務員所享有的各項附帶福利切合時宜。在指定日期後入職的新聘人員因此已不再享有某些屬於附帶福利性質的津貼。至於其他新入職人員仍享有的津貼,我們亦已收緊其資格範圍或削減了其津貼額。一般來說,在二○○○年六月一日或之後獲發聘書的公務員,所享有的附帶福利已因應現今情況而大幅削減。

  二○○四年六月三日,我們發出諮詢文件,載述第一階段檢討中涉及某些旅費及相關津貼,以及與房屋相關的津貼和福利的修改建議,以徵詢員工意見。諮詢期在二○○四年八月十四日結束,其間我們收到四百一十二份意見書。我們的原意是在二○○四年年底前公布經修訂的第一階段修改建議,以及第二階段檢討的修改建議,以徵詢員工的意見。鑑於政府就公務員薪酬調整條例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而訴訟涉及《基本法》有關公務員薪酬福利的條文,我們決定暫時擱置津貼檢討。有關上訴現已審結。

  考慮到終審法院就薪酬調整條例案件所作判決、第一階段諮詢所得的員工意見,以及檢討的政策目標,我們進一步修訂了有關檢討的整套修改建議,以便進行新一輪的員工諮詢。

  在研究每一項津貼應予取消、保留或調整時,我們恪守一貫合法、合情、合理的原則。現把一些具體例子開列如下。

  在教育津貼方面,我們已分別由一九九六及二○○○年起停止提供海外教育津貼及本地教育津貼予新入職人員。我們建議繼續凍結現時正在申領此項津貼的公務員子女的津貼額,至於在將來某指定日期後才開始申領津貼的合資格公務員的子女,其津貼額將減至一九九七年水平。

  在旅費及相關津貼方面,我們建議大部分津貼維持不變,並按情況改善部分津貼的發放安排。至於自一九八四年起已停止發放予新入職人員的船費,我們認為可給一百七十七名合資格的人員保留此項津貼,但津貼額將以一九九七年的水平為限。

  過去多年,我們不時就房屋及相關津貼進行檢討。舉例來說,我們為二○○○年六月起受聘的人員引入非實報實銷現金津貼計劃,取代其他各種房屋津貼。在目前的檢討中,我們就住所津貼、自行租屋津貼、非實報實銷現金津貼、搬遷津貼及提供酒店住宿,提出精簡其發放安排/改善其津貼額的調整機制的建議,其他房屋津貼則維持不變。另外,我們建議取消三種與房屋相關的津貼,分別是冷氣機津貼(一九九九年五月一日或之後晉升至首長級的人員已不再享有該項津貼,而且有關金額對目前合資格領取此項津貼的首長級人員來說亦微不足道)、家具及用具津貼和酒店膳宿津貼(該兩項津貼由一九九九年五月起已停止發放予新入職人員)。

  我們相信這套最新的修改建議已釋除員工的主要疑慮,並符合是次津貼檢討的總體目標。職方提出的各項意見,我們已酌情採納。詳述各項修改建議的文件已上載本局網頁
http://www.csb.gov.hk,供員工參考。

  我們會在諮詢員工後,制定最終的建議方案;並就修改建議作出最後決定前,諮詢各個公務員薪俸及服務條件諮詢組織。是次檢討提出的各項新措施,可望在二○○六年盡早實施。

  我們已致函各個中央評議會職方,徵詢他們對修改建議的意見。同事可在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或之前,以書面方式直接向本局提出意見,也可透過中央評議會職方表達意見。

  期望大家繼續秉承衷誠合作的精神,完成這項重要的工作。

  王永平的信件已上載公務員事務局網頁,網址為 http://www.csb.gov.hk。



2005年9月22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6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