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名公屋居民被扣滿分須遷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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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署就獨立上訴委員會(房屋)今日(九月二十一日)作出的裁決,通知一名在「屋h清潔扣分制」被扣滿17分的公屋居民必須遷出其公屋單位。

  房屋署副署長/屋h管理劉啟雄表示:「如該名居民拒絕自行遷出,房屋署將於一個月內執行驅逐令。」與此同時,房屋署會為受影響的住戶及其家庭安排入住臨時收容中心。

  他補充說:「我們已將有關個案轉介社會福利署,以提供適當協助,若該居民符合資格,可申請入住新界區的中轉房屋。」

  該名居民於二○○四年內因高空擲物一次被扣7分,兩次亂拋垃圾每次被扣5分,在兩年內被扣超過16分,房屋委員會遂發出遷出通知書終止其租約。他向上訴委員會(房屋)提出上訴,獲安排在二○○五年九月八日進行上訴聆訊,聆訊後上訴委員會確認房屋委員會發出的遷出通知書。

  該名居民是第三宗被扣超過16分的個案,目前已有四名公屋居民依「屋h清潔扣分制」被扣超過16分而被終止租約。

  首兩宗個案在上訴聆訊後獲得寬免,住戶及其家人於限期內再沒有觸犯清潔扣分制的任何一項違例事項,其遷出通知書便告無效。

  第四宗個案的住戶已提出上訴,現正等候聆訊安排。

  劉啟雄指出:「至今年八月底,共有3913戶被扣分,其中114戶,即不足百分三為重覆再犯;由此可見,扣分制對屢犯者已起了阻嚇作用。」

  「屋h清潔扣分制」於二○○三年八月推出,旨在透過嚴厲和果斷的措施,提升公共屋h及中轉房屋居民的環境清潔意識,以改善屋h的壎芡藿牷C

  住戶有損公眾衛生的不當行為會被扣分,在兩年內被扣的有效分數累積至16分,有關公屋租約會被終止。



2005年9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2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