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荃灣食肆被罰暫時吊銷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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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荃灣一間食肆因屢次違反《食物業規例》,被食物環境壎芵p署長飭令暫時吊銷牌照十四天。

  該食肆處所包括位於荃灣街市街17號地下及川龍街14號地下後座的單位。由今日(九月二十日)至十月三日,食肆需暫停營業。

  食物環境壎芵p發言人說:「今年五月及六月,食肆持牌人因沒有適當貯存未加掩蓋的食物而被法庭定罪兩次,共罰款五千三百元,並根據違例記分制記下十五分,導致被停牌十四天。」

  發言人說:「該持牌人在今年二月及三月曾因相同違例事項而兩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五千七百元及被記下十五分,並於今年六月十三日至十九日被暫時吊銷牌照七天。」

  發言人提醒食物業持牌人必須嚴格遵守《食物業規例》,否則,其牌照有可能被暫時吊銷或取消。



2005年9月20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1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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