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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事務局副秘書長在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審議會上致辭全文(附
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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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民政事務局副秘書長余志穩今日(九月十九日)在日內瓦出席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審議會時的致辭全文(中文譯本)︰

主席、各位委員︰

  十分感謝你們和沙祖康大使讓我們今天有機會在這堣雯衪輕銂熙孎i。首先,我想跟各位介紹我們的代表團。

  我們的代表團由多個決策局的代表組成,相信這些決策局負責的政策事項,是委員會最為關注的。

  我是民政事務局副秘書長,民政事務局的權責範圍包括人權事務。我能夠率領代表團出席今天的審議會,感到十分榮幸。代表團的成員包括︰

- 律政司副法律政策專員黃繼兒先生和他的同事簡嘉輝先生;
- 壎芮盓Q及食物局副秘書長黎蕙明女士;
- 教育統籌局首席教育主任黃邱慧清女士;以及
- 我在民政事務局的同事楊蕙心女士和唐文光女士。

主要關注事項

  我知道委員會打算在今次審議會集中跟進本年六月向我們提出的問題,我希望藉這個機會向各位講解一下幾項委員特別關注的事項,首先是兒童貧窮問題。

兒童貧窮問題

  我很高興告知委員會,我們已在本年一月宣布成立扶貧委員會,該委員會的職權範圍包括︰

- 研究和了解貧困人士的需要;
- 就避免和紓緩貧困以及推動自力更生的政策提出建議;
- 鼓勵社會參與;界定政府、社會福利界及民間團體的角色;推動公私營機構合作和運用社會資本,以改善貧窮問題。

  扶貧委員會同意首要關注的對象應包括兒童和青少年,而目前推行的工作計劃也會以他們為目標。

  主席,我們一直十分重視兒童的福利,尤其是那些有特別需要的兒童。我們的政策,是關注本地兒童的身心發展,確保他們健康成長,不會因為家庭的經濟狀況而受影響。為此,政府機關提供不同的服務,包括幼兒服務、全面的疾病預防和促進健康服務,以及其他支援服務。至於有特殊需要的兒童,包括有健康或行為問題的兒童,則會接受特別治療。此外,正如委員會所知,我們一直提供九年免費普及教育,並大力資助高等教育。

  雖然香港特區提交的報告已詳細論述有關的服務,但我希望在此介紹我們最近在幼兒發展這個重要範疇上所推出的新措施,這就是在年初公布的「兒童身心全面發展服務」試驗計劃。這項計劃旨在為初生至五歲的幼兒提供以社區為本的綜合服務,並通過政府部門與有關機構的跨界別和多專業合作,加強母嬰健康院所是供的服務。有關母嬰健康院的服務,我們已在報告中加以闡釋。這項安排可確保醫療壎矷B教育及社會服務得到更佳的整合,藉此及早識別兒童及其家庭的特別需要。有了上述種種措施,我們就能適時地向兒童及其家庭提供合適的服務。

兒童事務委員會

  現在,我想談有關就兒童權利設立獨立監察機制的問題。在香港,每當提到這個機制,我們一般都會聯想到設立一個兒童事務委員會。事實上,委員會在一九九六年的審議結論中已提及這個問題,而在這次審議會的問題清單B1項,委員會也再次論述有關的問題。對於委員會這兩次提問,我們都回覆表示,我們不認為設立這類機構會較現行的制度優勝。不過,我們已承諾檢討有關的情況,現在就讓我告知委員會在這方面的最新進展。

  有關的檢討工作仍在進行,相信要在一段時間後才能作出決定。這期間,我們已決定推行一項中期措施,就設立「兒童權利論壇」,讓有關各方可以通過正式的平台,定期討論有關兒童權利的問題。論壇成員包括兒童代表、非政府機構代表以及政府人員。為了作出配合,我們也會在二零零六至零七財政年度試行推出「兒童權利教育資助計劃」,為有關兒童權利的公眾教育活動提供資助。這些措施不但可促進政府、兒童及兒童服務機構之間的直接聯繫,同時有助市民加深認識公約內容以及公約所保障的權利。雖然這些措施未必達到部分論者的要求,但在決定是否設立兒童事務委員會之前,有關的措施可以確保我們在這方面的工作續有進展,而不至於停滯不前。

任擇議定書

  委員會希望我們處理的另外一個問題,相信是《關於買賣兒童、兒童賣淫和兒童色情製品的任擇議定書》為何還未適用於香港。我想向委員指出,我們一直認為議定書應該適用於本港;至於為何尚未落實,只屬技術問題。香港基本上沿用普通法,為了使有關條約在本地法律中生效,我們必須訂定法例或修訂現行法例,使法例的條文符合條約的規定。事實上,我們的法律已頗符合議定書的規定,特別是我們在二零零三年制定《防止兒童色情物品條例》之後,兩者的條文已更趨一致,但當中還有一些分歧和差異。

  由於兩者差異甚少,使我們不期然考慮採納議定書,然後才修訂法例。不過,《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第二十六條規定,「凡有效之條約對各當事國有拘束力,必須由各當事國善意履行」,而該公約第二十七條也規定,「當事國不得援引其國內法規為理由而不履行條約」。因此,普通法地區一般會力求在訂定必需的法例後,才同意接受條約約束。我們已完成有關的研究工作,並茪漅i開草擬法例的程序。

  在香港,販賣兒童和兒童賣淫活動是非法的。據我們所知,這些情況在本港並不存在。我們已訂立法例,禁止兒童色情製品和兒童性旅遊活動。現時,我們已推行各項措施,確保兒童獲得充分保護。正如我之前所說,本地法律和議定書規定的差異只在於技術方面。我想向委員會重申,我們正繼續努力,務求使議定書最終適用於香港。

總結

  主席先生,我最後要重申,我們會堅決履行公約的責任。我和代表團成員已準備好回答委員會的問題。

  謝謝。



2005年9月19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9時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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