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乘客使用過海隧道回程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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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區海底隧道(東隧)的專營者新香港隧道有限公司今日(九月十六日)宣布,延續東隧多項優惠收費,包括繼續收取沒載客的士15元的優惠隧道費。

  有鑑於此,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將建議修訂於本年五月制定的《2005年道路交通(公共服務車輛)(修訂)規例》,延遲原訂於本年十月一日生效的新的士乘客過海隧道回程費,以確保並非在過海的士站登車的的士乘客在使用東隧或西隧時,暫時無須繳付調高的收費。

  新香港隧道有限公司於本年五月時決定東隧沒載客的士優惠於本年十月一日結束,即沒載客的士使用東隧的隧道費由15元調高至25元,政府當時訂立法例,以便本年十月一日相應調高並非在過海的士站登車的的士乘客使用東隧或西隧的回程費,讓的士司機在東隧的沒載客的士收費調高後,即使接載乘客經東隧或西隧過海而在回程時未能接得乘客,仍可以選擇取道海底隧道或東隧回程,亦無須自費回程。

  環境運輸及工務局發言人表示:「我們知悉東隧延長優惠,繼續收取沒載客的士15元的優惠隧道費。由於沒載客的士的司機可繼續以15元使用東隧,我們計劃相應修改法例,讓的士乘客使用東隧及西隧的回程費暫時無需要由15元調高至25元。」



2005年9月16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7時4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