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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僱主被追討強積金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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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今日(九月十四日)代兩名僱員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兩名僱主追討約港幣12,000元的強積金欠款。

  在今日的聆訊中,兩名與訟人,即 Roberto C. Dacuno Jr. trading as R.C.D. Production 及敬中有限公司,均沒有出庭應訊。在缺席聆訊下,審裁官判積金局申索得直,與訟人須分別向積金局支付港幣9,902.46元及2,141.77元。有關款項包括與訟人拖欠僱員的強積金供款,以及根據強積金條例計算的附加費。

  積金局在收到欠款後,會盡快把款項撥入僱員的強積金帳戶。審裁官同時下令兩名與訟人支付處理入稟個案的費用,分別為310元及340元。



2005年9月1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5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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