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期間康文署場地延長開放並嚴禁煲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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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部分公園及泳灘,於中秋節期間將會延長開放時間,以方便市民慶祝佳節。

延長開放時間詳情如下:

九月十七日至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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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區公園
上午六時至午夜十二時
(開放時間延長一小時)

荃灣公園
上午六時三十分至午夜十二時
(開放時間延長一小時)

賽馬會德華公園
上午六時三十分至午夜十二時
(開放時間延長一小時)

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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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九龍海濱長廊
晚上七時三十分至午夜十二時
(開放時間延長一小時)

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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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九龍海濱長廊
上午七時至午夜十二時
(開放時間延長一小時)

香港動植物公園:

噴水池平台花園
上午六時至午夜十二時
(開放時間延長兩小時)

兒童遊樂場、鳥舍、爬蟲屋及獸籠
上午六時至晚上七時
(開放時間不變)

溫室
上午九時至下午四時三十分
(開放時間不變)

香港公園:
戶外設施
上午六時至午夜十二時
(開放時間延長一小時)

溫室及觀鳥園
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
(開放時間不變)

沙田公園
上午六時至午夜十二時三十分
(開放時間延長一小時三十分)

鳳德公園
上午六時三十分至午夜十二時
(開放時間延長一小時)

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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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多利亞公園中央草坪
凌晨二時至上午六時暫停開放,以便進行清潔工作

石澳泳灘
凌晨三時至上午六時局部暫停開放,以便進行清潔工作

  康文署歡迎市民在該署場地慶祝中秋節,但絕不容忍任何人在場內亂拋垃圾或煲蠟。

  該署將會在轄下的公園、公眾泳灘及燒烤場地加強巡邏工作,九月十七日至十九日每晚調配約一千名員工當值,對違例者採取執法行動。

  康文署發言人提醒市民應將垃圾包好,然後妥善棄置在附近的垃圾箱內。

  他說:「我們會即場向亂拋垃圾者發出一千五百元的定額罰款通知書。」

  根據遊樂場地規例,康文署禁止市民在其轄下場地內煲蠟,包括將蠟燃燒或溶化,或將任何液體灑在或潑在熱蠟之上,以免可能導致任何人受傷或任何財產受損。

  發言人指出:「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二千元及入獄十四天。」
  
  「市民應將燃點的蠟燭放置在鐵罐或非易燃盛器上,以便將蠟燭溶液收集好,然後棄置入垃圾箱內。」

  康文署熱線電話二四一四 五五五五由九月十七日至十九日期間每晚七時至午夜十二時開放,供市民舉報在該署場地煲蠟事件。

  「熱線中心當值職員接獲投訴後,康文署會即時派員前往有關場地採取適當的執法行動。」發言人補充。



2005年9月1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