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行使偽鈔被判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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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四十二歲男子被判六項行使偽製紙幣罪名成立,今日(九月十三日)在地方法院被判監禁二十七個半月。

  案情透露,該名男子在警方調查中,被鎖定為分發和使用港幣一百元偽鈔的人物。調查顯示,他在二○○三年十二月十三日至二○○四年五月十四日期間,共六次使用一百元偽鈔,包括一次在快餐店和五次乘坐短程的士。

  其後在一項香港、澳門、廣東、珠海和深圳執法部門進行的聯合行動中,該名四十二歲男子在深圳因藏有一百四十七張港幣一百元偽鈔被捕,並在當地服刑後,被移交香港警方。

  該名男子隨即被捕和被控以六項行使偽製紙幣罪名。

  他承認有關罪名,並於今日被判入獄。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布第十七號



2005年9月13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9時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