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收地興建九龍南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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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政總署今日(九月九日)宣布,政府將在尖沙咀和大角咀收回私人地層土地,以及在私人土地及地層土地設定暫時佔用權利,以便興建九廣鐵路九龍南線。

  地政總署發言人說:「按已獲授權的鐵路計劃,政府將根據《鐵路條例》收回兩幅土地的地層土地,一幅位於大角咀由地鐵公司擁有,另一幅位於廣東道的變電站。有關面積合共六十二平方米,將於二○○五年十二月九日復歸政府所有。」

  此外,政府需在多幅私人地段和地層土地設定暫時佔用土地權利,包括北京道一號、海洋中心、和奧海城第二期等,為期約三年半。

  生效日期同為今年十二月九日。受影響的私人地段和地層土地的詳情今日在憲報刊登。

  有關通知將會寄達土地註冊擁有人及有關人士,並已張貼在受影響的土地之上或其附近。

  發言人說:「所收回及設定暫時佔用權利的私人土地和地層土地將批予九廣鐵路公司,以興建九龍南線,而那些暫時佔用的土地將於工程完成後交回有關的土地業權人。」

  鐵路工程將於二○○五年第三季展開,預計在二○○九年完成。

  根據《鐵路條例》(第519章),任何受收地或設定暫時佔用土地影響而擁有可獲補償權益的人士,可向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提出申索。

  申索人可於收回日期或設定權利日期,即二○○五年十二月九日起計的一年之內提出申索。因提出申索及達成協議的合理專業人士服務費可獲政府發還。

  若申索未能透過協議解決,申索人可向土地審裁處申請仲裁。土地審裁處就補償金額的裁決是最終的裁決。

  地政總署鐵路發展組負責處理有關收地及設定暫時佔用土地事宜,該組已印備小冊子,提供辦理補償事宜的程序和安排的一般資料。公眾人士如欲索取該小冊子,可到地政總署鐵路發展組,地址為尖沙咀漢口道二十八號亞太中心七樓。



2005年9月9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7時3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