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無牌旅館經營者被罰款
********** 一名女子今日(八月三十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在北角經營一間無牌旅館,被判罰款五千元。
案情透露,民政事務總署牌照事務處人員於去年十二月巡查北角渣華道一處所時,發現內有五個可作住宿用途的房間,以及印有處所地址、房租價格及旅館名稱的宣傳單張,其中三名在場的住客承認租住該單位內的房間。
經營者承認沒有領有有效的牌照而經營旅館,隨後被控觸犯《旅館業條例》第五條。
民政事務總署發言人強調,經營或管理無牌旅館屬刑事罪行。
他重申,該署不會姑息無牌旅館,並會繼續加強執法行動,以確保所有旅館符合標準,並已獲發牌照,以保障住客的安全。
發言人呼籲市民向牌照事務處舉報無牌旅館,該處電話為二八八一 七四九八。
********** 一名女子今日(八月三十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在北角經營一間無牌旅館,被判罰款五千元。
案情透露,民政事務總署牌照事務處人員於去年十二月巡查北角渣華道一處所時,發現內有五個可作住宿用途的房間,以及印有處所地址、房租價格及旅館名稱的宣傳單張,其中三名在場的住客承認租住該單位內的房間。
經營者承認沒有領有有效的牌照而經營旅館,隨後被控觸犯《旅館業條例》第五條。
民政事務總署發言人強調,經營或管理無牌旅館屬刑事罪行。
他重申,該署不會姑息無牌旅館,並會繼續加強執法行動,以確保所有旅館符合標準,並已獲發牌照,以保障住客的安全。
發言人呼籲市民向牌照事務處舉報無牌旅館,該處電話為二八八一 七四九八。
完
2005年8月30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1時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