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騙取銀行按揭貸款男子被判入獄
************** 一名二十四歲男子今日(八月二十九日)在區域法院承認在一宗銀行按揭貸款中以欺騙手段取得金錢利益,被判處監禁十六個月,。
案情透露,被告於二○○二年九月向銀行申請九十二萬六千八百二十港元的樓宇按揭貸款,購買位於大埔中心的一個住宅物業單位,該物業的購入價為一百萬港元。
被告於申請按揭時,曾向銀行提交一封僱用信及四張強積金供款記錄作證明,有關文件顯示他由二○○一年九月起任職程式設計員,月薪為二萬五千九百港元。
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的調查發現有關強積金供款記錄是偽造的,而被告從未登記過強積金計劃,亦沒有作出過任何強積金供款。
有關的按揭貸款於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批出,但被告在清還九個月的供款後便沒有如期還款。
銀行其後經民事追討收回該物業,在二○○四年五月將它物業出售。於二○○五年六月三十日計算,銀行共損失十五萬六百四十八港元。
二○○四年六月,商業罪案調查科探員在被告位於鴨�c洲的寓所將他拘捕。他其後被落案控告以欺騙手段取得金錢利益的罪名。
被告今日在區域法院承認控罪,被判處入獄。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布第十一號
************** 一名二十四歲男子今日(八月二十九日)在區域法院承認在一宗銀行按揭貸款中以欺騙手段取得金錢利益,被判處監禁十六個月,。
案情透露,被告於二○○二年九月向銀行申請九十二萬六千八百二十港元的樓宇按揭貸款,購買位於大埔中心的一個住宅物業單位,該物業的購入價為一百萬港元。
被告於申請按揭時,曾向銀行提交一封僱用信及四張強積金供款記錄作證明,有關文件顯示他由二○○一年九月起任職程式設計員,月薪為二萬五千九百港元。
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的調查發現有關強積金供款記錄是偽造的,而被告從未登記過強積金計劃,亦沒有作出過任何強積金供款。
有關的按揭貸款於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批出,但被告在清還九個月的供款後便沒有如期還款。
銀行其後經民事追討收回該物業,在二○○四年五月將它物業出售。於二○○五年六月三十日計算,銀行共損失十五萬六百四十八港元。
二○○四年六月,商業罪案調查科探員在被告位於鴨�c洲的寓所將他拘捕。他其後被落案控告以欺騙手段取得金錢利益的罪名。
被告今日在區域法院承認控罪,被判處入獄。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布第十一號
完
2005年8月29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9時5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