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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僱主被追討強積金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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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今日(八月二十二日)代兩名僱員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僱主追討約港幣3,000元的強積金欠款。

  在今日的聆訊中,兩名與訟人傲視廣告有限公司及萬華環球有限公司均沒有出庭應訊。在缺席聆訊下,審裁官判積金局申索得直,與訟人須分別向積金局支付港幣2364.59 元及1362.45 元。有關款項包括與訟人拖欠僱員的強積金供款,以及根據強積金條例計算的附加費。

  積金局在收到欠款後,會盡快把款項撥入僱員的強積金帳戶。審裁官同時下令兩名與訟人支付處理入稟個案的費用,各為港幣280元。

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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