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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呼籲泳客合作,使用公眾游泳池時,必須顧己及人,切勿在泳池便溺或嘔吐,以保持公眾泳池的清潔壎矷C
發言人今日(七月二十二日)表示﹕「公眾泳池乃大家共享的設施,在週六、週日及公眾假期,泳池的使用人次尤其多,希望泳客必須嚴守公眾泳池的清潔守則,讓大家可在一個清潔環境下暢泳。
「公眾泳池池水一旦受到便溺或嘔吐物污染,我們必需按照既定程序,封閉泳池進行清潔消毒,受影響的最終是市民大眾。」
同時,根據《公眾壎秅峊型F條例》(香港法例第一三二章)的「公眾泳池規例」,任何人污染公眾泳池,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罰款港幣二千元及監禁十四天。
康文署亦已積極透過公眾教育,如在電台及透過泳池場館的廣播系s播放宣傳訊息,勸喻泳客切勿在池水便溺或嘔吐,並注意下水前的清潔守則。
此外,本署亦會安排「泳池清潔大使」在公眾游泳池大堂入口處、更衣室和池面當值,向泳客宣傳個人及公共壎耵滌T息,並解釋公眾游泳池的規例。
發言人又呼籲﹕「為免在游泳時嘔吐,游泳前切勿吃得太飽。長者及兒童,下水前應先去洗手間,而家長或監護人亦應特別留意同行小朋友的身體狀況及生理需要,並應教導他們不要在池水內便溺,以免池水受到污染。」
他補充,所有公眾游泳池已貼有清晰告示,指示洗手間的位置。
他又說:「游泳前如感到不適,有紅眼症、皮膚感染、發燒、感冒、嘔吐或腹瀉的徵狀,請勿下水,並盡早求醫。」
「下水前應遵照公眾游泳池清潔程序,先在更衣室淋浴,徹底清潔全身,並經過水簾及洗腳池,才下水暢泳。」
此外,康文署亦會派出人員突擊巡查泳池,如發現有人故意污染公眾泳池池水,會立即採取檢控行動。
自四月泳季開始至昨日(七月二十一日)止,本署在轄下三十六個公眾泳池的池水共發現二十九宗糞便及二十三宗嘔吐的事件。
有關事件全部均已按既定指引迅速處理。泳池職員收到相關報告後,已即時撤離受影響泳池的泳客,以清除池水中的污染物,及暫時封閉泳池。
泳池職員亦提高池水氯氣量至不少於每百萬份之二及維持最少一小時,以加強消毒。
發言人補充﹕「泳池職員亦已透過泳池的廣播系統,並在泳館張貼告示,讓其他泳客得悉事件經過及本署所採取的跟進措施。」
發言人呼籲,若泳客在泳池池水發現疑似排泄物,或掌握有人污染池水的證據,請立即通知泳池職員,並提供資料,讓本署作出跟進。
為進一步提升公眾泳館整體的環境壎矷A康文署自去年九月開始,在轄下三十六個泳池輪流展開每星期大清洗行動。
就泳池水質方面,康文署亦加強抽驗水辦,除了每小時由專責的員工檢查外,亦會每星期將樣本送交認可化驗所進行化驗,以確保池水合乎壎芞郱ョC
發言人重申﹕「如市民衷誠合作,顧己及人,保持公德心,攜手保持泳池清潔壎矷A那麼,就會真如我們的宣傳短片所說『公眾泳池齊享有、保持壎芞祣u游』。」
完
二○○五年七月二十二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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