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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指引妥善處理公眾泳池發現疑似排泄物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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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即日(六月十七日)實施處理公眾泳池池水中發現疑似排泄物投訴的新指引,令泳池工作人員更有效處理有關投訴,並向泳客提供最新有關資訊。

  康文署發言人指出:「根據新制訂的指引,泳客可以即時在場知道康文署如何跟進發現疑似排泄物的投訴。泳池管理人員在進行調查時亦會加強與在場其他工作人員的溝通。」

  「這樣安排,除了增加處理個案的透明度外,還可以加強泳客對康文署處理公眾投訴的信心,避免任何人士有片面的理解或產生誤會。」

  發言人向泳客呼籲,若在公眾游泳池發現疑似排泄物,請即時通知泳池的工作人員,並提供詳細的資料,讓該署可以盡快作出適當的跟進行動。

  他表示,泳客提供資料,會有效協助該署跟進處理投訴個案。

  發言人闡釋:「泳池工作人員收到泳客發現疑似排泄物的投訴個案後,會即時通知泳池主管,並向泳客詳細了解發現疑似排泄物的位置,以及前往有關地點仔細視察。」

  「到達現場的泳池主管會以揚聲器通知附近的泳客有關的投訴,並詢問他們有沒有發現疑似排泄物。」

  發言人續說:「如發現確實有排泄物在池水中,泳池工作人員會依照現行處理公眾游泳池受糞便或污染的指引,即時將在受影響泳池的泳客撤離,隨即清除池水中的排泄物,並暫時封閉該泳池。」

  「工作人員會抽取池水樣本作水質化驗,並提高池水氯氣量至不少於每百萬份之二,及維持最少一小時,以加強消毒。」

  「此外,該泳池的過濾系統會繼續正常運作,直至該池全部池水經過一整個循環的過濾及消毒後,才會重開該泳池。」

  發言人又說:「若經詳細檢視整個泳池後,並沒有發現排泄物在池水中,但有不同泳客確定在該泳池較早前曾發現疑似排泄物,泳池工作人員仍會依照上述指引處理有關個案。」

  如經徹底查察後沒有發現排泄物,同時亦沒有泳客再提供相關的資料,該泳池則會繼續開放。

  在完成處理投訴個案後,泳池管理人員會透過泳池的廣播系統通知泳館內的泳客調查結果,工作人員亦會將有關個案妥善紀錄。

  發言人再次呼籲泳客合作,遵守使用泳池的各項保持清潔壎耵漲u則。

  他說:「公眾泳池是公共的設施,保持泳池清潔壎矷A對所有使用設施的人士均是十分重要。」

  發言人補充,根據《公眾壎秅峊型F條例》(香港法例第一三二章)的「公眾泳池規例」,任何人污染公眾泳池,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罰款港幣二千元及監禁十四天。

二○○五年六月十七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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