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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今日(五月十八日)立法會會議上李永達議員的提問和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的書面回覆:
問題:
據報,最近有地產發展商公布其轄下一個住宅發展項目一個超過5 000平方呎的頂層單位,以超過30,000元的呎價售出,引起物業巿場哄動。另一方面,有報道指有關的買家除了以上述呎價購入該單位外,亦同時以低於巿場價格購入同一住宅發展項目3個高層4房單位。所涉及的物業交易因而並非只關乎該頂層單位,而是包括以不同呎價成交的4個單位。然而,有關的發展商卻選擇性地公布有關交易的部分內容。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會否調查上述事件,以衡量該地產發展商有否涉及發放誤導巿場的信息,從而影響有關住宅發展項目的銷售情況;及
(二) 當局現時是否設有機制,監管新落成住宅的內部認購安排及防止出現誤導物業巿場的信息?
答覆:
主席女士:
就問題的兩個部分,我的答覆如下:
(一) 香港地產建設商會(以下簡稱「商會」)實施了一套自我規管制度,要求其會員出售未建成住宅物業(俗稱「樓花」)時,必須遵守商會發出的指引,以確保準買家考慮購買「樓花」時能夠掌握足夠和準確的資料。我們已就有關個案要求商會作出跟進。商會向該樓盤的發展商了解後,回覆如下 :
(i) 該發展商聲稱購入超過三萬元一平方呎的單位的買家,並沒有如個別傳媒所報道,購入該樓盤的其他單位;
(ii) 該發展商已按照商會的指引,向準買家提供該樓盤可供認購單位的價錢表; 以及
(iii) 該發展商是根據物業市場一般的銷售策略來出售該樓盤的其他單位,包括給予購入多個單位 (行內稱為「bulk purchase」) 的個別買家輕微的折扣。
(二) 政府非常重視保障消費者在置業方面的權益,特別在出售「樓花」方面,加強發展商售樓的透明度使消費者能夠掌握充分的資料是十分重要,因為購買已落成樓宇的人士可以實地視察單位的情況,但購買「樓花」的人士則只能參考未落成樓盤的資料來作出置業的決定。因此,政府一直與消費者委員會、商會及地產代理監管局緊密聯繫,攜手監察出售「樓花」機制的運作,並因應所得的經驗,尋求適當的改善以配合市場和消費者的需要。商會一方面會不時提醒會員遵守商會發出的出售「樓花」指引,另一方面亦會按消費者的需要或市場情況的改變而向會員發出新的指引,使指引能夠與時並進。舉例說,因應消費者委員會和政府的建議,商會最近發出了新指引,要求會員進行內部認購「樓花」單位時,必須向準買家提供價錢表和列出哪些單位是可供購買的。此外,我們經已就有關個案的報道,聯絡了商會並將於日內與商會會面,及要求商會進一步加強對其會員遵守指引的監察,我們亦會繼續與消費者委員會和地產代理監管局密切留意市場上銷售「樓花」的情況,以確保在維護消費者權益和提供有利營商環境之間取得適當的平衡。
完
二○○五年五月十八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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