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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三題:防止學生受到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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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五月十一日)立法會會議上,何鍾泰議員的提問及教育統籌局局長李國章教授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三成患有先天性殘疾「兔唇裂顎」的孩子曾遭排斥和歧視,學校更是最主要的歧視場所。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3年,教育統籌局平均每年接獲關於上述情況的投訴個案數目和主要涉及範圍;

(二)過去3年,有否學校或教師因歧視殘疾學生而被告誡或檢控;若有,詳情為何;及

(三)有否檢討現行防止學校歧視殘疾學生措施的成效;若有,結果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一)及(二)沒有。

(三)為防止學生受到歧視,我們為學校提供不同的支援措施及推廣公眾教育,包括透過分發通告及單張、為教師製作《殘疾歧視條例》和《殘疾歧視條例教育實務守則》網上課程、在電視和電台持續播放政府宣傳短片和聲帶等,向學校宣傳平等教育機會。此外,我們每年都為校長和教師舉辦有關的課程、研討會及工作坊。我們留意到,各學校能有效地傳遞平等機會和反歧視的原則和價值觀念。我們會繼續監察和改善對學校的支援,並加強這方面的公眾教育。

二○○五年五月十一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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