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一名四十九歲男子因涉及銀行詐騙案,今日(四月二十九日)在高等法院原訟法庭被判入獄五年。
法庭獲悉,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於二○○○年接獲舉報後展開調查,於二○○一年搗破一個犯罪集團,並拘捕兩名集團成員。兩人於二○○二年被落案檢控及定罪,分別被判處入獄四年及六年。
警方於二○○一年三月拘捕另一名四十九歲男子,但不久後該名男子便潛逃,而商業罪案調查科最終於二○○四年五月將他再次拘捕。
牽涉的銀行騙案於二○○○年七月至二○○一年六月發生,犯罪集團以不法手段取得真正銀行戶口持有人的資料,有關的戶口號碼、簽名式樣及銀行印章。集團成員利用這些資料但以集團成員的相片來製造假身分證,然後假扮真正戶口持有人從其名下戶口提款,或將受害人戶口內的金錢轉賬至集團的其他成員開設的戶口。
為避免銀行職員向受害人公司核實轉賬及提款安排,集團成員將受害人公司所在大廈的電話線剪斷。
此名四十九歲的男子最終被控以十八項罪名,包括五項詐騙、一項企圖以欺詐手段取得金錢利益、七項盜竊、兩項企圖盜竊及三項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並於今日被判處入獄合共五年。
警方提醒市民,在處理個人資料及銀行文件時要格外小心,若電話服務無故中斷,應立即與開設戶口的銀行聯絡,小心處理任何金額轉賬。此外,大廈管理處亦應慎防陌生人進入大廈偷取住戶或公司的文件。
完
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星期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