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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事務處處長黎棟國代表香港特區政府與保加利亞副外長Mr Ivan Petkov於今日(四月八日)在香港簽訂了互免簽證協定。
入境處發言人說:「該協定將於簽署後約兩個月,待完成所需的內部程序後生效。屆時,香港特區護照持有人前往保加利亞旅遊時,將獲免簽證入境待遇,最長可逗留九十日。而保加利亞國民亦可免簽證前往香港旅遊,最長可逗留九十日。」
發言人續說:「我們歡迎雙方達成互免簽證協定。這項安排讓香港特區護照持有人在旅遊時更感方便,並有助加強香港與保加利亞在貿易、商業及旅遊方面的聯繫。」
保加利亞是第一百三十四個同意給予香港特區護照持有人免簽證入境旅遊待遇的國家。
完
二○○五年四月八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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