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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今日(三月十一日)就「優質資訊科技服務常備承辦協議」進行招標,邀請承辦商為政府提供資訊科技專業服務。
該協議涵蓋四類資訊科技服務,分別是系統發展前期及計劃/項目管理服務、系統維修服務、系統發展服務、資訊保安服務。
「優質資訊科技服務常備承辦協議」將會取替將在二○○五年十二月屆滿的「資訊科技專業服務計劃」。該新協議的各類服務最多可提供四十四份常備承辦協議,合約為期四十二個月。
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發言人表示,新機制可增強提供資訊科技服務的能力,並加快提供服務的時間,進一步鞏固政府外判資訊科技項目的策略。此外,新機制亦有助建立具規模的市場,以刺激本地資訊科技業的發展。
他說:「新協議的一項特點,是對服務質素及創意更為重視。政府在揀選承辦商所採用的評分準則,質素的比重將佔總分百分之七十,而價格的比重則佔百分之三十。」
「此外,新安排的常備承辦協議將會增加至最多四十四份,較『資訊科技專業服務計劃』的二十三份協議為多。這將進一步增加資訊科技承辦商,包括中小型企業,參與這項計劃的機會。」
「新協議亦採取多項改善措施,以提升提供資訊科技服務的效率。」
是次招標的詳情已刊載於今日刊登的政府憲報。招標文件可在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位於香港灣仔愛群道三十二號愛群商業大廈六樓的辦事處索取。此外,文件亦可在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的網站下載: www.ogcio.gov.hk/chi/tender/ctender.htm。
投標者必須於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中午十二時前,把投標書放入香港下亞厘畢道二十號(近花園道口)中區政府合署東座地下低層電梯門廊的「政府總部投標箱」內。逾期的投標書將不獲受理。
完
二○○五年三月十一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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