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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四十八歲男子因串謀參與收受足球賭注及洗黑錢,今日(三月十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五年半及罰款六十七萬元,案中所涉及金額達七億二千四百萬元。
案情透露,被告為一名印尼華籍商人,他串同一名香港收受足球賭注莊家在香港進行收受賭注活動,並利用他們各自的銀行戶口清洗非法收受賭注的得益。
毒品調查科財富調查組人員經深入調查後發現,在一九九七年六月至二○○一年十一月期間,案中牽涉非法收受賭注的得益約有七億二千四百萬元。
被告於二○○四年五月經香港返回內地期間被捕。
他期後被落案控以一項串謀參與收受足球賭注及兩項洗黑錢罪名,並於本年二月十八日被判罪成。
警方發言人指出,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被判罪成的案件中,此案所涉及清洗的黑錢金額是最大的一宗。
警方發言人說:「案件亦顯示香港警方一直致力打擊非法收受賭注及洗黑錢罪行。」
警察公共關係新聞公布第十號
完
二○○五年三月十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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