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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七題:監獄管理已審慎考慮私隱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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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三月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張超雄議員的提問和保安局局長李少光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本人收到一名囚犯來信,投訴懲教署最近在囚禁他的監獄內的每個病房安裝了閉路電視攝錄機,而他因下半身癱瘓只能在病房內清潔下身,在閉路電視監視下進行這項程序令他感到尊嚴受損。關於懲教署在各間懲教院所的病房安裝閉路電視攝錄機的做法,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安裝閉路電視系統的作用、哪些懲教院所的病房安裝了該等系統,以及工程的展開和竣工日期;

(二) 在決定安裝前有否諮詢囚犯及有關的組織;若有,諮詢的結果;若否,原因為何;

(三) 有否評估這做法有否侵犯囚犯的私隱;若有,評估的結果;若評估結果為否,理據為何;及

(四) 過去三年,懲教署接獲多少宗投訴,指這做法侵犯囚犯個人私隱,以及該署如何處理這些投訴?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因應死因裁判法庭就數宗囚犯死亡個案提出的建議和一名囚犯在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囚禁期間死亡的事件,懲教署已訂定計劃在監獄的醫院病房和其他公共範圍(如工場和囚倉)安裝閉路電視。此措施是為了提高對囚犯的監察,以保障他們的安全及增強懲教院所的保安。

  截至二○○五年二月底,九間懲教院所的醫院病房及瑪麗醫院和伊利沙伯醫院的兩間羈留病房,已經安裝閉路電視,另外五間懲教院所的病房,也正在進行這項工程。這些懲教院所的一覽表及有關工程的展開和竣工日期(如有資料),載於附件。

(二) 法例規定懲教署有責任穩妥羈押所有依法受該署羈押的人士。安裝適當和有效的保安設施(包括閉路電視),是世界各地懲教院所常用的措施之一。懲教署在安裝這些保安設施時,已對監獄管理所涉及的私隱問題作出考慮。該署認為不宜就在監獄內安裝閉路電視的措施諮詢囚犯或外間組織。

(三) 如上文所述,懲教署已審慎考慮監獄管理所涉及的私隱問題。個人私隱專員公署在其發出的《保障個人資料指引:僱主監察僱員工作活動須知》中指出,如人身安全或財產保障屬首要任務(如在懲教機構進行監察),便可考慮以閉路電視進行連續監察。懲教署在訂定安裝閉路電視的地點時,已在監獄保安/安全和囚犯私隱之間作出平衡。

(四) 過去三年,有一名囚犯曾兩度提出這類投訴。由於其身體狀況及醫療需要,該囚犯須長期羈押於病房。為保障其私隱,署方會在某些時候(如該囚犯清洗身體時)為他提供流動屏風。

  在二○○二年年底當該囚犯在瑪麗醫院留醫時,他向個人資料私隱專員作出首次投訴,指瑪麗醫院的羈留病房內設有閉路電視。個人資料私隱專員認為有關設施沒有不當之處,並在二○○三年年初直接回覆該囚犯。

  該囚犯在二○○五年二月一名太平紳士探訪赤柱監獄時,也曾提出類似投訴。該太平紳士表示對懲教署的安排感到滿意。

  懲教署最近也收到兩名立法會議員就類似投訴作出的查詢,但署方並不知悉有關投訴人的身份。該署已分別回應了這些查詢。

二○○五年三月二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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