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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九題:取消最低經紀佣金規定後的買賣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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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一月二十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林健鋒議員 的提問及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馬時亨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最低經紀佣金的規定在2003年4月1日取消後,證券交投量、證券經紀佣金收入及證券投資者的買賣活躍情況,與取消有關規定之前有何變化,以及迄今因取消上述規定而結業的證券公司和失業的證券從業員數目?


答覆:

主席女士:

我們已徵詢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的意見。證監會的答覆如下:

證券的平均每日成交額由二零零三年第一季(即取消最低經紀佣金收費率前)的61億港元,增至二零零四年第三季的123億港元。二零零四年十一月的平均每日成交額達200億港元。取消最低經紀佣金後的平均每日成交額,表列如下:

  取消最低經紀佣金規定前 取消最低經紀佣金規定後          
  2003年第1季 2003年第2季 2003年第3季 2003年第4季 2004年第1季 2004年第2季 2004年第3季
平均每日成交額(10億港元) 6.1 8.1 12.0 15.3 19.7 13.8 12.3


每名證券經紀佣金收入總額,由取消上述規定前的450萬港元,增至二零零四年第三季的820萬港元,而在二零零四年第一季則為1,240萬港元。有關每名證券經紀佣金收入總額的統計數字,表列如下:

  取消最低經紀佣金規定前 取消最低經紀佣金規定後          
  2003年第1季 2003年第2季 2003年第3季 2003年第4季 2004年第1季 2004年第2季 2004年第3季
每名證券經紀佣金收入總額(百萬港元) 4.5 5.3 8.8 10.3 12.4 8.8 8.2


在香港聯合交易所(聯交所)執行的交易,由二零零三年第一季的878萬宗,增至二零零四年第三季的1 490萬宗。取消該項規定後有關交易宗數的統計數字,表列如下:

  取消最低經紀佣金規定前 取消最低經紀佣金規定後          
  2003年第1季 2003年第2季 2003年第3季 2003年第4季 2004年第1季 2004年第2季 2004年第3季
交易宗數(以百萬計) 8.78 11.02 18.05 19.76 23.15 15.55 14.9


證券公司的數目由取消最低經紀佣金規定前的478家,減至二零零四年第三季的446家,而持牌人則由取消規定前的8 586名,增至二零零四年第三季的9 120名。聯交所參與者由二零零三年第一季至二零零四年第三季的就業統計數字,表列如下:

  取消最低經紀佣金規定前 取消最低經紀佣金規定後          
  2003年第1季 2003年第2季 2003年第3季 2003年第4季 2004年第1季 2004年第2季 2004年第3季
證券公司數目 478 467 453 449 448 447 446
持牌人數目 8 586 8 484 8 561 8 664 8 770 8 954 9 120


上述轉變可能由多個因素引致,包括市場氣氛、資金流量、利率變動,以及外圍因素,例如美國和內地的經濟狀況。

證監會並不知悉有任何因取消最低經紀佣金規定而失業或結業的個案。

二○○五年一月二十六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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