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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名僱主被追討強積金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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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於今日(一月十三日)代十名僱員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五名僱主追討港幣90,000餘元的強積金欠款。

  在今日的聆訊中,永富探測工程及顧問有限公司同意僱員申索的金額。審裁官下令與訟人須向積金局支付港幣6,063.48元。有關款項包括該公司拖欠僱員的強積金供款,以及根據強積金條例計算的附加費。

  其餘與訟人包括雪中寶凍品專門店有限公司、生活綠趣有限公司、怡泰利機械設備有限公司及經營雅至傢俬的朱珍妮,他們均沒有出庭應訊。在缺席聆訊下,審裁官判積金局申索得直,各與訟人須分別向積金局支付港幣25,863.10元、25,817.07元、18,960.76元及17,084.12元。有關款項包括三家公司拖欠僱員的強積金供款,以及根據強積金條例計算的附加費。

  積金局在收到欠款後,會盡快把款項撥入僱員的強積金帳戶。審裁官同時下令各與訟人支付處理入稟個案的費用,分別為港幣90元、140元、340元、260元及270元。

二○○五年一月十三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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