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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小巴的交通意外率一直備受公眾人士的關注。為了進一步向公共小巴司機,尤其是夜班司機,宣傳道路安全的信息,運輸署署長霍文今晚(一月十日)特別到其中一些小巴站與公共小巴司機會面,提醒他們注意安全駕駛。
霍文今晚探訪位於旺角通菜街及快富街的兩個小巴站,呼籲公共小巴司機要小心駕駛,珍惜自己、乘客和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寶貴生命。
霍文說:「香港要有一個安全的道路網絡,所有駕駛人士,包括公共小巴司機的安全意識是非常重要的。」
霍文補充說:「生命是寶貴的,為了自己、乘客和其他道路使用者,請注意安全駕駛。」
陪同霍文探訪公共小巴司機的還有立法會議員劉健儀、優質公共小巴服務事宜督導委員會主席楊家聲、油尖旺區議會主席陳文佑、油尖旺區議會議員羅永祥博士及旺角警區副指揮官麥國兆。
於一九九九年至二○○三年期間,每年涉及公共小巴的交通意外平均數目逾一千宗。於去年一月至九月的九個月期間,有關交通意外共有八百多宗,當中有超過一千三百人受傷。
根據法例,任何人在道路上超速駕駛車輛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四千元及被取消駕駛資格不少於六個月。
法例又規定,任何在道路上的車輛的司機,不得違反交通燈所表示的指示。任何人無合理辯解違反此規定,即屬犯罪,如屬首次被定罪,可處罰款五千元及監禁三個月,如屬第二次被定罪或隨後再次被定罪,可處罰款一萬元及監禁六個月。此外,被定罪沒有遵從交通燈指示者即須被扣三分。
為保障各道路使用者的安全,警務處及運輸署一直保持緊密合作,嚴厲打擊超速駕駛及其他交通違例行為。
完
二○○五年一月十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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