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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八題:新高中學制下為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安排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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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一月五日)立法會會議上,劉千石議員的提問及教育統籌局局長李國章教授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在關於高中及高等教育學制改革的諮詢文件表示,現行為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安排的措施,在新高中學制仍會繼續。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包括視障、聽障、肢體傷殘或情緒及行為偏差的學生,以至資優學生,在新學制之下,都會以區分性課程安排來照顧他們的需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上述課程的詳情;

(二)有否計劃增撥資源,使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童能在建議的新高中學制下得到充分照顧;若有,額外資源詳情為何;及

(三)會否就特殊教育如何納入建議的新高中學制諮詢有關學童家長及相關組織;若會,詳情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一般而言,除了為智障學童而設的學校以外,其餘的特殊學校均提供與主流學校程度相若的課程。現時資助特殊學校的類別、數目和課程概況,詳列於附件

  現時,特殊學校的學童在完成初中課程後,可根據能力,繼續在設有中學會考課程的同類特殊學校或轉往其他主流學校繼續升學,或在職業訓練局/社會福利署轄下的職業訓練中心、技能訓練中心、庇護工場及展能中心等機構接受培訓。

  在學制改革建議中,我們同時考慮讓所有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童有機會接受六年中學教育。教育統籌局(教統局)於二○○四年十二月三日和七日分別與特殊學校議會及不同類別的特殊學校會面,探討在特殊學校的學制與課程發展下,如何提供教育服務配合這些學童在學習上的需要。由於不同類別的特殊學校的學生,有不同學習需要,我們須因應這些同學的學習需要,通過諮詢,作適切的考慮和安排。

  至於資優學生的學習需要,教統局自二○○○年起鼓勵及協助學校在課堂教學中滲入資優教育元素照顧資優學生發展需要。此外,教統局亦透過校外支援計劃照顧特別資優學生的特殊學習需要。現時的模式在新高中學制下仍會繼續推行,教統局會發展更多元化的增益課程以照顧資優學生的不同學習需要。

  我們現正與特殊學校界別磋商,詳細研究如何在這些學校實施建議中的學制改革,以配合學生不同的學習需要。我們會參考有關意見,制訂推行辦法,並調撥適當的資源,以照顧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童。

  特殊教育是整個教育體制的一部分,必然屬學制改革的諮詢範圍。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兒童與其他適齡兒童一樣享有相同的教育權利和機會。教統局已於二○○四年十二月三日和七日分別與特殊學校議會、不同類別的特殊學校和有關家長會面,聽取他們的意見並探討在特殊學校的學制與課程發展下,如何提供教育服務配合這些學童在學習上的需要。教統局歡迎各界人士在二○○五年一月十九日前,將改革高中及高等教育學制的有關意見送交本局。

二○○五年一月五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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