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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處發言人今日(一月四日)稱:「一名收買護照集團成員因協助及教唆他人轉讓香港特區護照,被判入獄。」
被告張偉明,男,三十八歲,今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協助及教唆他人沒有合理辯解而向另一人轉讓旅行證件的控罪,被判監二十六個月。
案情透露,入境處因應報章刊登內容暗示以金錢作報酬的收買護照廣告,於是展開調查。
去年九月,入境處調查人員根據報章內刊登的廣告,聯絡一名收買護照集團的中間人,並假裝有意售賣其特區護照。該名中間人聲稱會以港幣一千二百元購買其特區護照。臥底調查人員稍候與被告會面,被告在檢查她的特區護照後,表示會以港幣一千元購買其護照。被告帶調查人員到地鐵站,並在列車內將款項交予調查人員以換取其護照。當被告走出列車時,在場的其他入境處調查員即時將被告拘捕。
入境處發言人警告:「根據香港法例,沒有合理辯解而向他人轉讓旅行證件乃屬違法,違例者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十五萬元及監禁十四年,協助及教唆者同罪。」
完
二○○五年一月四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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