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以下為今日(十一月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劉江華議員的提問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馬時亨的答覆:
問題:
據悉,有一位香港居民在內地遭歹徒禁錮了4天,被取去提款卡及被迫透露提款卡密碼。受害人的提款卡連繫了兩個銀行戶口。在該4天,歹徒每天都從有關銀行自動櫃員機在該兩個銀行戶口提取最高限額的現金,同時還利用香港賽馬會(簡稱「馬會」)的自助售票機以易辦事方式購買現金券,並隨即兌換現金,受害人因而合共損失超過40萬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3年,當局接獲歹徒作案時利用馬會現金券兌換現金的罪案舉報個案數目和涉及的款項總額;
(二)鑑於現時每個銀行戶口每天可從自動櫃員機提取的金額都設有上限,當局會否向各銀行作出建議,讓提款卡持卡人可就每張提款卡的每天可提取金額亦設定上限;及
(三)當局會否建議銀行讓提款卡持卡人自行設定使用易辦事轉帳予個別商戶的金額上限,以降低歹徒利用馬會現金券可兌換到的現金數量;若會,請說明建議的詳情;若不會,原因是甚麼?
答覆:
主席女士:
(一)警方並沒有就歹徒利用香港賽馬會(馬會)現金券兌換現金的犯案手法備存分項數字。但根據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的統計,該局在二零零二年至二零零四年十月期間共接獲十一宗有關市民投訴被不法之徒使用其提款卡購買馬會現金券以盜取款項的個案,涉及金額共一百二十八萬元。我們十分關注歹徒透過購買馬會現金券盜取市民存款的手法,而金管局已將此事件提交香港銀行公會轄下的「銀行營運守則委員會」(簡稱「委員會」)討論。
(二)現時銀行在設定提款卡每日提取現金和易辦事轉帳服務的上限時,有些銀行是以卡內每一個戶口計算,有些則以每張卡計算,而每卡或每戶的上限亦因銀行而異。就提取現金上限而言,一般為一萬至二萬元,而易辦事轉帳服務的上限一般為四萬至五萬元。
委員會初步的意見是,銀行在設定有關限額時,應在保障客戶及為他們提供便利服務之間取得平衡。由於銀行提款卡每日提取現金的上限一般只為一萬至二萬元,似乎未有明確需要讓客戶自行釐定較低的提取現金上限。不過,金管局已要求委員會研究,應否建議銀行在設定提款卡的提取現金和易辦事轉帳上限時,以每張卡計算,而不是以卡內每一個戶口計算。
(三)有鑑於購買馬會現金券屬易辦事轉帳服務之一,金管局已向委員會提出可否讓客戶自行設定其易辦事轉帳服務的上限。雖然此建議可讓客戶享受自行釐定限額的彈性,但無可避免地會增加銀行的系統要求及營運成本,因此委員會認為須就建議再作詳細研究。此外,金管局亦提出應否讓銀行客戶自行決定是否在其提款卡上附設購買馬會現金券的功能。委員會對此構思的反應積極,並會擬備詳細建議供香港銀行公會考慮。
最後,我想藉此機會提醒市民,必須妥善存放提款卡,並小心將個人密碼保密,避免給不法之徒有機可乘。
多謝主席女士。
完
二○○四年十一月三日(星期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