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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經核准馬鞍山分區計劃大綱草圖。
城市規劃委員會發言人今日(十月十五日)說:「該核准圖提供一個法定的土地用途綱要,為馬鞍山區的發展和重建提供指引。」
規劃區位於位於新界東部吐露港南岸一帶,佔地約八百一十四公頃。規劃區東、南兩面均毗連馬鞍山郊野公園,西、北兩面則分別濱臨沙田海和吐露港。
馬鞍山區是沙田新市鎮的一部分,大部分的土地劃作「住宅(甲類)」地帶、「住宅(乙類)」地帶和「住宅(丙類)」地帶,分別佔地約八十五點八公頃、二十七點一公頃和十點六公頃。
約三十六點三公頃的土地劃作「綜合發展區」地帶,包括一幅在白石陸岬約二十三點六公頃的土地,計劃作康樂或康樂暨住宅發展;另一幅在落禾沙面積約十二點七公頃的土地,則劃作「綜合發展區(1)」地帶,以綜合方式進行中密度住宅和商業發展。
西沙路北邊約零點七公頃的土地劃作「商業」地帶,預算用作發展商業/辦公室用途,附設一個公共車輛總站,以便為區內居民提供服務。西沙路沿線有兩幅土地及其東北面的一幅土地劃作「商業╱住宅」地帶,面積合共約六點八公頃,主要作商業及/或住宅發展。
約三十點五公頃的土地劃作「鄉村式發展」地帶,主要預算供原居村民興建小型屋宇之用。
為配合當地居民及該地區人口的需要,約六十七點二公頃的土地劃作「政府、機構或社區」地帶,現有主要設施有烏溪沙青年新村、李寶椿聯合世界書院和老人度假中心,以及警察分區總部。此外,約四十一公頃的土地劃作「休憩用地」地帶,主要作各種動態及或靜態康樂用途。
劃作「其他指定用途」地帶的土地面積約十二點九公頃,主要作指定用途,包括鐵路車站及公共交通交匯處暨商業╱住宅發展、馬鞍山濾水廠、三個加油站、兩個碼頭、一項擬建的酒店發展和泥涌一幅指定作教育及康樂發展的土地。
約二點五公頃的土地劃作「具特殊科學價值地點」地帶,以保存和保護具特殊地質價值的景物。另外,約十一點九公頃的土地劃作「自然保育區」地帶,包括白石陸岬東面和西面部分,以及海星灣和渡頭沿海的地區,以保護和保存區內現有的天然景觀、生態系統、地形特色或文物古蹟。
約四百零四點六公頃的土地劃作「綠化地帶」,包括山坡和草木茂密的小圓丘,作為市區和近郊的發展區的界限,以抑制市區範圍的擴展。
馬鞍山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編號S/MOS/13現於城市規劃委員會秘書處、沙田、大埔及北區規劃處、沙田民政事務處及沙田鄉事委員會,於辦公時間供市民查閱。
上述核准圖的複本現於北角和油麻地地圖銷售處發售。該圖的電子版可於城市規劃委員會網頁(http://www.info.gov.hk/tpb)瀏覽。
完
二○○四年十月十五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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