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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金局為十九名僱員入稟追討強積金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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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今日(七月二日)代十九名僱員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四名僱主追討近港幣40,000元的強積金欠款。

  在今日的聆訊中,與訟人包括嘉達建築有限公司、經營海霸火鍋海鮮酒家的鷹宏有限公司、X Design Factory Limited及經營金泰軒泰國菜館的中國糧油食品(香港)有限公司,均沒有出庭應訊。在缺席聆訊下,審裁官判積金局申索得直,四名與訟人須分別向積金局支付港幣17,307元、9,709.44元、7,000.36元及5,939.33元。有關款項包括四家公司拖欠僱員的強積金供款,以及根據強積金條例計算的附加費。

  積金局在收到欠款後,會盡快把款項撥入僱員的強積金帳戶。審裁官同時下令各與訟人支付處理入稟個案的費用,分別為港幣340元、310元、290元及260元。

  較早前,經營海霸火鍋海鮮酒家的鷹宏有限公司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五項拖欠強積金供款的控罪,被罰款港幣1,700元。

二○○四年七月二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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