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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機構發: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今日(六月二十四日)委任律師出庭發言權工作小組(工作小組)的主席及成員。
有關委任如下:
主席 ── 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包致金
成員 ──
高等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彭鍵基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張舉能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鄧國楨 資深大律師余若海先生(大律師) 謝華淵先生(大律師) 白樂德先生(律師) 彭思傑先生(律師) 區義國先生, BBS, JP (律政司成員) 林李靜文女士, SBS, OBE, JP (非從事法律工作的人仕)
秘書 ── 施道嘉先生(律政司)
上述委任是經諮詢律政司司長(律政司成員)、大律師公會執行委員會主席(兩名大律師)及律師會會長(兩名律師)後作出的。
工作小組的職權範圍是考慮目前律師的出庭發言權應否擴大,及如果認為應該時,考慮應如何訂定機制,將擴大的出庭發言權賦予律師。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認為:「工作小組任重道遠,對司法工作非常重要。」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深信,在包致金法官的領導和各成員的努力下,工作小組的工作定能取得公眾的尊重和信任。
完
二○○四年六月二十四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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