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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代十五名僱員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今日(六月二十三日)向九家公司追討港幣248,000餘元。
在今日的聆訊中,Universal Engineering & Construction Limited、正洋發展有限公司、娉婷國際管理有限公司及譽峰貿易有限公司同意僱員申索的金額。審裁官下令各與訟人須分別向積金局支付港幣41,028.23元、37,147.76元、24,714.67元及14,034.57元。有關款項包括四家公司拖欠僱員的強積金供款,以及根據強積金條例計算的附加費。
其餘與訟人包括經營賢達金屬製品廠的劉仲麟、好順景茶餐廳有限公司、德勤實業有限公司、風彩旅運有限公司及3Synergy Limited均沒有出庭應訊。在缺席聆訊下,審裁官判積金局申索得直,五名與訟人須分別向積金局支付港幣47,752.32元、32,879.27元、30,556.24元、12,857.82元及7,218.75元。有關款項包括該公司拖欠僱員的強積金供款,及根據強積金條例計算的附加費。
積金局在收到款項後,會盡快撥入僱員的強積金帳戶。審裁官同時下令各與訟人支付處理入稟個案的費用,分別為港幣430元、120元、120元、200元、280元、130元、140元、250元及260元。
較早前,娉婷國際管理有限公司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十六項拖欠強積金供款的控罪,被罰款港幣18,000元。
完
二○○四年六月二十三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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